問題詳情
48.有關不動產所有權取得短期時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借用之意思即可
(B)須達二十年期間始可取得權利
(C)占有之始須爲善意並無過失
(D)只要以和平、公然方式即可,不須以繼續方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2
統計:A(11),B(60),C(421),D(8),E(0)
用户評論
【a6354179】評論
第770條(不動產所有權取得之短期時效)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