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三億元者,接受委託投資之總金額,其限制之規定為何?
(A)不得超過淨值十倍
(B)不得超過淨值二十倍
(C)不得超過資本額十倍
(D)不得超過資本額二十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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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用戶】Cypress 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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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