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民意代表罷免案應有議員代表總額過半數出席,及出席總數多少人以上同意罷免案方為通過?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8795
統計:A(24),B(4),C(116),D(1),E(0)

用户評論

陳小文】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46條第一項第四款

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地方制度法 § 46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議長、副議長,鄉 (鎮、市) 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之罷免,依下列之規定:一、罷免案應敘述理由,並有議員、代表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簽署,備具  正、副本,分別向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提出。二、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應於收到前款罷免案後七日內將副本送達各  該議會、代表會於五日內轉交被罷免人。被罷免人如有答辯,應於收  到副本後七日內將答辯書送交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由其將罷免  案及答辯書一併印送各議員、代表,逾期得將罷免案單獨印送。三、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應於收到罷免案二十五日內,召集罷免投票  會議,由出席議員、代表就同意罷免或不同意罷免...

2020,如願回家!】評論

地方制度法 § 46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議長、副議長,鄉 (鎮、市) 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之罷免,依下列之規定:一、罷免案應敘述理由,並有議員、代表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簽署,備具    正、副本,分別向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提出。二、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應於收到前款罷免案後七日內將副本送達各    該議會、代表會於五日內轉交被罷免人。被罷免人如有答辯,應於收    到副本後七日內將答辯書送交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由其將罷免    案及答辯書一併印送各議員、代表,逾期得將罷免案單獨印送。三、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應於收到罷免案二十五日內,召集罷免投票    會議,由出席議員、代表就同意罷免或不同意罷免...

Li Ying】評論

1/2出席,出席2/3同意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