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有關專利申請權人爭執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專利申請權之爭執係就專利權整體為之,只要有任一請求項有舉發人所主張之事由成立者,應就全案審定「舉發成立」
(B)真正申請權人於民事法院提起請求返還專利權之訴訟後,若取得民事法院作成對其有利認定之確定判決,可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變更權利人名義登記為真正申請權人
(C)真正申請權人於專利專責機關提起有關專利權主體之爭執的舉發,若提起舉發時尚未超過該專利案公告日後 2 年,且真正申請權人於舉發撤銷確定後 2 個月內就相同發明申請專利,真正申請權人得以非真正專利申請權人之申請日為其申請日
(D)關於職務上之創作的舉發,其審查事項包括當事人之間是否有僱傭關係、受雇人之職務是否與其創作有關、該創作完成之時間點是否於僱傭之期間內、受雇人之創作與系爭專利是否完全相同。只要其中要件之一不該當,即應認定未違反「專利權人為非專利申請權人」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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