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某甲發明一種新的自行車可快拆花轂結構(以下簡稱 A 發明),於民國(下同)109 年 6 月 1 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發明專利。針對下列何種情況,甲不得主張 A 發明仍符合新穎性要件?
(A)甲於 108 年 10 月 1 日在新加坡舉辦的國際研討會上,公開發表 A 發明之技術原理
(B)甲於 109 年 5 月 1 日在新產品展示會上,展示安裝了 A 發明之自行車,並提供車友試騎
(C)甲之員工乙於 109 年 4 月 10 日將 A 發明之技術資料擅自攜出,洩漏給第三人知悉
(D)甲就 A 發明在外國提出他件專利申請,於 109 年 5 月 15 日因該他件專利申請案登載於專利公報而公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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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考生n百號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本題涉及專利法第22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所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