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1.( ) 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者被查獲時應處罰鍰多少?(新台幣)
(A)1,000~5,000元
(B)5,000~6,000元
(C)5,000~8,000元
(D)以上皆非。〈營47〉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5714
統計:A(62),B(7),C(9),D(16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統一發票種類及用途、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統一發票種類及用途

用户評論

【用戶】魏鈺玹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營業稅第47條納稅義務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並得停止其營業:一、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者。二、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者。三、拒絕接受營業稅繳款書者。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銀元x3=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

【用戶】小鼠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納稅義務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按次處罰,並得停止其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