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懲戒程序也由一級一審制改為一級二審制,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也更名為懲戒法院組織法。此外,公務員經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移送懲戒,或經主管機關送請監察院審查者,在不受懲戒、免議、不受理判決確定、懲戒處分生效或審查結束前,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俗稱防搶退條款),藉此強化懲戒實效。【2020-05-22 中央通訊社】
【題組】29.小民在報紙上看到上文後,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公務員懲戒法中公務員移送懲戒相關規定:「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有違法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應付懲戒者,應將□□案連同證據,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請問:前述法條中的□□應填入什麼?
(A)彈劾
(B)糾舉
(C)糾正
(D)審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林謙宇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送至懲戒法院=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