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9 機車附載物品,長度規定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
(A)半公尺
(B)1 公尺
(C)3 公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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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n】評論

道安規則88 I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具封閉式貨箱之電動三輪重型機車不得超過二百公斤,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貨箱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