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f Lee】評論
刑法 第12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林末日】評論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行減輕之.....不能再錯了<"
【Zack Fang】評論
A、C:不是在講過失,挑掉。D:視行為者認識能力而定輕重,挑掉。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B)有特別規定者始處罰之罪刑法定原則,所以要法律有規定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