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下列何者,不屬於銀行法上所稱之擔保授信?
(A)提供動產抵押權作擔保
(B)提供權利質權作擔保
(C)提供遠期支票作擔保
(D)提供不動產抵押權作擔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7703
統計:A(6),B(28),C(150),D(7),E(0)
用户評論
【Chichi】評論
第 12 條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左列之一為擔保者: 一、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 二、動產或權利質權。 三、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四、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 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