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chi】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9.在其他情況不變下,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金融機構轉存款減少,會使準備貨幣:(A)增加 (B)減少 (C)不變 (D)不一定

【評論內容】準備貨幣=資產-負債其他項目。負債其他項目↓ 準備貨幣↑

【評論主題】78.有關本票應記載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B)未載一定之金額者,該本票無效(C)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D)未載發票地者,以付款地為發票地

【評論內容】第 120 條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二、一定之金額。 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四、無條件擔任支付。 五、發票地。 六、發票年、月、日。 七、付款地。 八、到期日。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

【評論主題】60.若 A 銀行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導致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經主管機關為派員接管之處置。依銀行法之規定,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採取相關措施,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內?(A)對 A 銀行

【評論內容】第 62 條 銀行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 虞時,主管機關應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必要時 得通知有關機關或機構禁止其負責人財產為移轉、交付或設定他項權利, 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國。 銀行資本等級經列入嚴重不足者,主管機關應自列入之日起九十日內派員 接管。但經主管機關命令限期完成資本重建或限期合併而未依限完成者, 主管機關應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九十日內派員接管。 前二項接管之程序、接管人職權、費用負擔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勒令停業之銀行,其清理程序視為公司法之清算。 法院對於銀行破產之聲請,應即將聲請書狀副本,檢送主管機關,並徵詢 其關於應否破產之具體意見。

【評論主題】59.若 A 銀行因辦理自用住宅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時,除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外,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不得逾多少年?(A)3 年 (B)5 年 (C)10 年 (D)15 年

【評論內容】第 12-2 條 因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 ,有效期間不得逾十五年。但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55.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應保守秘密。但對同一客戶逾期債權已轉銷呆帳者,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新臺幣多少萬元,銀行應於網站專區揭露?(A)2,000 萬元 (B)3,000 萬元

【評論內容】第 48 條 銀行非依法院之裁判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接受第三人有關停止給付存 款或匯款、扣留擔保物或保管物或其他類似之請求。 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 應保守秘密: 一、法律另有規定。 二、對同一客戶逾期債權已轉銷呆帳者,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新臺幣五 千萬元,或貸放後半年內發生逾期累計轉銷呆帳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 元以上,其轉銷呆帳資料。 三、依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或第一百二十七條之一 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之案件,與其有關之逾期放款或催收款資料 。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情形。

【評論主題】50.若 A 銀行因經營不善,連年虧損,則 A 銀行虧損逾資本多少比例時,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A)十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三分之一

【評論內容】第 64 條 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三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 ;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

【評論主題】47.若 A 銀行受客戶之委任,通知並授權指定受益人,在其履行約定條件後,得依照一定款式,開發一定金額以內之匯票或其他憑證,由 A 銀行或其指定之代理銀行負責承兌或付款之文書,依銀行法之規定,應稱為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 本法稱信用狀,謂銀行受客戶之委任,通知並授權指定受益人,在其履行約定條件後,得 依照一定款式,開發一定金額以內之匯票或其他憑證,由該行或其指定之代理銀行負責承 兌或付款之文書。

【評論主題】44.若 A 銀行擬發行金融債券,依銀行法之規定,該金融債券開始還本期限不得低於多少年?(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評論內容】已刪除此規定。 銀行法(民國 89 年 11 月 01 日修正) 第 72-1 條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其開始還本期限不得低於兩年,並得約定此種 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序次於銀行其他債權人;其發行辦法及最高發行餘額 ,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現行條文 銀行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修正) 第 72-1 條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並得約定此種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序次於銀行 其他債權人;其發行辦法及最高發行餘額,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

【評論主題】48. A 公司並非銀行,A 公司竟以借款或收受投資之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有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之情事。下列關於 A 公司所為上開行為之敘述

【評論內容】第 29 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 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 ,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 執行前項任務時,得依法搜索扣押被取締者之會計帳簿及文件,並得拆除 其標誌等設施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 29-1 條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 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 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第 125 條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而擅自營業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法人犯前二項之罪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

【評論主題】49.在其他情況不變下,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金融機構轉存款減少,會使準備貨幣:(A)增加 (B)減少 (C)不變 (D)不一定

【評論內容】準備貨幣=資產-負債其他項目。負債其他項目↓ 準備貨幣↑

【評論主題】78.有關本票應記載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B)未載一定之金額者,該本票無效(C)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D)未載發票地者,以付款地為發票地

【評論內容】第 120 條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二、一定之金額。 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四、無條件擔任支付。 五、發票地。 六、發票年、月、日。 七、付款地。 八、到期日。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

【評論主題】59.若 A 銀行因辦理自用住宅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時,除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外,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不得逾多少年?(A)3 年 (B)5 年 (C)10 年 (D)15 年

【評論內容】第 12-2 條 因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 ,有效期間不得逾十五年。但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60.若 A 銀行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導致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經主管機關為派員接管之處置。依銀行法之規定,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採取相關措施,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內?(A)對 A 銀行

【評論內容】第 62 條 銀行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 虞時,主管機關應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必要時 得通知有關機關或機構禁止其負責人財產為移轉、交付或設定他項權利, 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國。 銀行資本等級經列入嚴重不足者,主管機關應自列入之日起九十日內派員 接管。但經主管機關命令限期完成資本重建或限期合併而未依限完成者, 主管機關應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九十日內派員接管。 前二項接管之程序、接管人職權、費用負擔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勒令停業之銀行,其清理程序視為公司法之清算。 法院對於銀行破產之聲請,應即將聲請書狀副本,檢送主管機關,並徵詢 其關於應否破產之具體意見。

【評論主題】55.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應保守秘密。但對同一客戶逾期債權已轉銷呆帳者,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新臺幣多少萬元,銀行應於網站專區揭露?(A)2,000 萬元 (B)3,000 萬元

【評論內容】第 48 條 銀行非依法院之裁判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接受第三人有關停止給付存 款或匯款、扣留擔保物或保管物或其他類似之請求。 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 應保守秘密: 一、法律另有規定。 二、對同一客戶逾期債權已轉銷呆帳者,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新臺幣五 千萬元,或貸放後半年內發生逾期累計轉銷呆帳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 元以上,其轉銷呆帳資料。 三、依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或第一百二十七條之一 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之案件,與其有關之逾期放款或催收款資料 。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情形。

【評論主題】50.若 A 銀行因經營不善,連年虧損,則 A 銀行虧損逾資本多少比例時,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A)十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三分之一

【評論內容】第 64 條 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三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 ;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

【評論主題】44.若 A 銀行擬發行金融債券,依銀行法之規定,該金融債券開始還本期限不得低於多少年?(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評論內容】已刪除此規定。 銀行法(民國 89 年 11 月 01 日修正) 第 72-1 條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其開始還本期限不得低於兩年,並得約定此種 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序次於銀行其他債權人;其發行辦法及最高發行餘額 ,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現行條文 銀行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修正) 第 72-1 條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並得約定此種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序次於銀行 其他債權人;其發行辦法及最高發行餘額,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

【評論主題】48. A 公司並非銀行,A 公司竟以借款或收受投資之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有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之情事。下列關於 A 公司所為上開行為之敘述

【評論內容】第 29 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 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 ,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 執行前項任務時,得依法搜索扣押被取締者之會計帳簿及文件,並得拆除 其標誌等設施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 29-1 條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 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 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第 125 條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而擅自營業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法人犯前二項之罪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

【評論主題】47.若 A 銀行受客戶之委任,通知並授權指定受益人,在其履行約定條件後,得依照一定款式,開發一定金額以內之匯票或其他憑證,由 A 銀行或其指定之代理銀行負責承兌或付款之文書,依銀行法之規定,應稱為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 本法稱信用狀,謂銀行受客戶之委任,通知並授權指定受益人,在其履行約定條件後,得 依照一定款式,開發一定金額以內之匯票或其他憑證,由該行或其指定之代理銀行負責承 兌或付款之文書。

【評論主題】10.下列何者為金融市場最大的資金供給者?(A)家計單位 (B)廠商 (C)政府 (D)外國人

【評論內容】

主要資金供給者:家計單位

主要資金需求者:廠商及政府部門

【評論主題】73.下列何者非匯票到期日前,執票人得行使追索權之原因?(A)匯票不獲承兌時 (B)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無從為承兌或付款提示時(C)付款人或承兌人受破產宣告時 (D)記載免除擔保承兌之

【評論內容】

匯票到期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匯票上權利之行為後,對於背書人、發票人及匯票上其他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雖在到期日前,執票人亦得行使前項權利:一、匯票不獲承兌時。二、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無從為承兌或付款提示時。三、付款人或承兌人受破產宣告時。

【評論主題】53.下列何者不是銀行在降低交易成本中所扮演的中介功能?(A)規模經濟 (B)減少道德危機 (C)專業能力 (D)流動性服務

【評論內容】

透過銀行的專業能力可以使資金有餘者在進行交易時,省去尋找適當交易對手的時間。

=降低融資成本

減少道德危機為 銀行在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

【評論主題】50.若中央銀行採取利率目標化(interest-rate targeting),對準備金市場影響為何?(A)借入準備波動變大 (B)非借入準備波動變大 (C)準備金波動變小 (D)超額準備波動變小

【評論內容】

利率目標化就是釘住利率目標

央行需要透過公開市場操作影響貨幣數量-使非借入準備之波動加大

【評論主題】45.在評估借款人的信用基礎 5C 原則中不包括下列何者?(A)資金用途 (B)借款人能力 (C)擔保品 (D)事業情況

【評論內容】

Character

Capacity

Capital

Collateral

Condition of business

【評論主題】38.若銀行體系內,通貨=100 億,存款=1,000 億,應提準備=100 億,庫存現金=10 億,應提存款準備率=10%,請問下列何者正確?(A)準備貨幣=200 億,貨幣乘數=5.45 倍 (B

【評論內容】

準備貨幣=通貨進額+存款準備金+庫存現金=(100-10)+100+10=200

M=(100-10)-通貨進額+1000=1090

△M=△A*m

m=1090/200

【評論主題】36.若面額 1,000 元的十年期息票債券,每年付息 50 元,而現在價值為 950 元,請問該債券的當期收益率(current yield)與到期收益率(yield to maturity)各為多

【評論內容】

當期收益率:債券每年支付票息/債券現在價值=50/950=5.26%

折價發行之   當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

因此選擇 A

【評論主題】7.微微公司在 X1 年成立並准予發行 800,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額$10)。X1 年有關權益之交易如下表,請問微微公司X1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中資本公積之表達金額為何?2 月 1

【評論內容】

2/1 差額以資本公積-普通股發行溢價入帳

7/1 以庫藏股成本入帳 

12/31  4000股庫藏股賣出 與庫藏股成本之差額以資本公積-庫藏股交易入帳

資本公積總額=(15*400000)+(5*4000)=6020000

【評論主題】79.甲開立發票日為 2016 年 3 月 4 日的遠期支票給乙,乙背書轉讓於丙,丙於 2016 年 3 月 4 日為付款之提示而被拒絕,則丙應如何才能對乙行使追索權?(A)不得對乙行使追索權 (B)

【評論內容】

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一、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 (市) 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

二、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 (市) 區內者,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三、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者,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執票人於提示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而被拒絕時,對於前手得行使追索權。但應於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請求作成拒絕證書。付款人於支票或黏單上記載拒絕文義及其年、月、日並簽名者,與作成拒

絕證書,有同一效力。

【評論主題】66.有關承兌之提示,下列何者錯誤?(A)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應自發票日起二個月內為承兌之提示(B)須於到期日前為之(C)須對付款人為之(D)發票人得為禁止請求承兌期限之記載

【評論內容】

第 45 條 

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應自發票日起六個月內為承兌之提示。

前項期限,發票人得以特約縮短或延長之。但延長之期限不得逾六個月。

【評論主題】62.有關票據法時效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支票執票人之付款請求權為發票日起 1 年(B)支票背書人對前手之追索權為清償日起 6 個月(C)支票執票人對發票人以外之前手追索權,以作成拒絕證書日起

【評論內容】

支票執票人對發票人付款請求權為發票日起 1 年 

支票執票人對發票人以外之前手追索權,已做成拒絕證書日起4個月

支票背書人對前手之追索權為清償日起 2 個月

本票執票人對發票人付款請求權為發票日起 3 年

本票執票人對發票人以外之前手追索權,已做成拒絕證書日起1年

本票背書人對前手之追索權為清償日起 6 個月

【評論主題】74.下列何者不是本票之相對必要記載事項?(A)到期日 (B)受款人 (C)發票地 (D)發票年月日

【評論內容】

發票日年月日為絕對必要紀載事項

【評論主題】59.甲執有乙簽發之支票,發票地為台北市,付款地為高雄市,票載發票日為民國 105 年 7 月 7 日,請問:依票據法規定,何日為付款提示期限之末日?(A) 105 年 7 月 20 日 (B) 10

【評論內容】

同一省(市)區內 發票日後7日內

不同省(市)區內 發票日後15日內

發票地在國外 付款地在國內 發票日後兩個月內

【評論主題】43.市場區隔理論如何解釋收益曲線為上升型?(A)人們對債券期限沒有偏好 (B)人們偏好長期債券(C)人們偏好短期債券 (D)長、短期債券可以互相替代

【評論內容】

投資人為了規避風險,通常比較偏好短期債券

短期債券需求增加-價格上升 利率低

長期債權-價格低  利率高 

【評論主題】34.中央銀行幫忙健全的銀行解決短期的流動性問題,其最常見的重貼現貸款為:(A)次要融通(secondary credit) (B)主要融通(primary credit)(C)季節性融通(seaso

【評論內容】

主要融通對象

主要融通:健全的存款機構

次要融通:問題存款機構

季節性融通:有季節性資金需求的小型存款機構

【評論主題】27.乙公司資產負債表上之備供出售證券投資成本為$80,000,年底時此投資的公允價值為$60,000,則此公允價值的變動會導致:(A)當期淨利減少$20,000 (B)當期淨利增加$20,000 (

【評論內容】

市場下跌

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       xxx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xxx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列為股東權益 

【評論主題】25.乙公司以間接法編製現金流量表,本年度的淨利為$100,000,折舊費用為$50,000,應收帳款增加$40,000,存貨減少$3,000,預付費用增加$15,000,應付帳款減少$40,000,

【評論內容】

進貨付現數=銷貨成本+(應付初-應付末)-(預付初-預付末)-(存貨期初-存貨期末) 

存貨減少3000 -存貨期初-存貨期末=3000-進貨付現數減少-加回營業之現金流量...

這個我不太會QQ

【評論主題】6.甲公司以舊設備交換乙公司的新設備。甲公司舊設備的成本為$300,000,已提列累計折舊為$200,000。甲公司同時支付現金$20,000 給乙公司。交換當時,甲公司舊設備的公允價值為$90,00

【評論內容】

新資產

累積折舊 20000

  舊資產            30000

  現金                  2000

新資產=30000+2000-20000

【評論主題】30. With superior logical thinking and attention to details, the detective finally managed to ______

【評論內容】藉著優越的邏輯思考和細節的注意,偵探最終揭開這個謎團。

【評論主題】49.在其他情況不變下,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金融機構轉存款減少,會使準備貨幣:(A)增加 (B)減少 (C)不變 (D)不一定

【評論內容】準備貨幣=資產-負債其他項目。負債其他項目↓ 準備貨幣↑

【評論主題】7.丙公司 X2 年度利息收入之收現數為$50,000,X2 年底應收利息較 X1 年底增加$2,000,另債券投資折價攤銷$3,000,則 X2 年度利息收入為:(A) $45,000 (B) $4

【評論內容】利息收現數50000(借現金 貸利息收入) 應收利息增加2000(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債券投資折價攤銷3000 借現金 債券 貸利息收入-本來已經收到的利息+攤銷額)因此攤銷額也要加進去。50000+2000+3000

【評論主題】78.有關本票應記載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B)未載一定之金額者,該本票無效(C)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D)未載發票地者,以付款地為發票地

【評論內容】第 120 條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二、一定之金額。 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四、無條件擔任支付。 五、發票地。 六、發票年、月、日。 七、付款地。 八、到期日。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

【評論主題】60.若 A 銀行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導致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經主管機關為派員接管之處置。依銀行法之規定,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採取相關措施,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內?(A)對 A 銀行

【評論內容】第 62 條 銀行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 虞時,主管機關應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必要時 得通知有關機關或機構禁止其負責人財產為移轉、交付或設定他項權利, 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國。 銀行資本等級經列入嚴重不足者,主管機關應自列入之日起九十日內派員 接管。但經主管機關命令限期完成資本重建或限期合併而未依限完成者, 主管機關應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九十日內派員接管。 前二項接管之程序、接管人職權、費用負擔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勒令停業之銀行,其清理程序視為公司法之清算。 法院對於銀行破產之聲請,應即將聲請書狀副本,檢送主管機關,並徵詢 其關於應否破產之具體意見。

【評論主題】59.若 A 銀行因辦理自用住宅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時,除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外,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不得逾多少年?(A)3 年 (B)5 年 (C)10 年 (D)15 年

【評論內容】第 12-2 條 因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 ,有效期間不得逾十五年。但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55.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應保守秘密。但對同一客戶逾期債權已轉銷呆帳者,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新臺幣多少萬元,銀行應於網站專區揭露?(A)2,000 萬元 (B)3,000 萬元

【評論內容】第 48 條 銀行非依法院之裁判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接受第三人有關停止給付存 款或匯款、扣留擔保物或保管物或其他類似之請求。 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 應保守秘密: 一、法律另有規定。 二、對同一客戶逾期債權已轉銷呆帳者,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新臺幣五 千萬元,或貸放後半年內發生逾期累計轉銷呆帳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 元以上,其轉銷呆帳資料。 三、依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或第一百二十七條之一 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之案件,與其有關之逾期放款或催收款資料 。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情形。

【評論主題】53.若 A 銀行之淨值為新臺幣 1,000 億元,存款總餘額為新臺幣 1 兆億元,下列關於其現在擬投資不動產之敘述,何者正確?(A)投資營業用倉庫,不得超過新臺幣 500 億元(B)投資營業用倉庫,

【評論內容】第 75 條 商業銀行對自用不動產之投資,除營業用倉庫外,不得超過其於投資該項 不動產時之淨值;投資營業用倉庫,不得超過其投資於該項倉庫時存款總 餘額百分之五。 商業銀行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營業所在地不動產主要部分為自用者。 二、為短期內自用需要而預購者。 三、原有不動產就地重建主要部分為自用者。 四、提供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文化藝術或公益之機構團體使用 ,並報經主管機關洽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商業銀行依前項但書規定投資非自用不動產總金額不得超過銀行淨值之百 分之二十,且與自用不動產投資合計之總金額不得超過銀行於投資該項不 動產時之淨值。 商業銀行與其持有實收...

【評論主題】48. A 公司並非銀行,A 公司竟以借款或收受投資之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有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之情事。下列關於 A 公司所為上開行為之敘述

【評論內容】第 29 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 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 ,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 執行前項任務時,得依法搜索扣押被取締者之會計帳簿及文件,並得拆除 其標誌等設施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 29-1 條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 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 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第 125 條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而擅自營業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法人犯前二項之罪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

【評論主題】52.若 A 銀行擬向其主要股東購買一棟房屋,作為增設分行之用,應經下列何者之決策程序,始為合法?(A)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B)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評論內容】第 75 條 商業銀行對自用不動產之投資,除營業用倉庫外,不得超過其於投資該項 不動產時之淨值;投資營業用倉庫,不得超過其投資於該項倉庫時存款總 餘額百分之五。 商業銀行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營業所在地不動產主要部分為自用者。 二、為短期內自用需要而預購者。 三、原有不動產就地重建主要部分為自用者。 四、提供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文化藝術或公益之機構團體使用 ,並報經主管機關洽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商業銀行依前項但書規定投資非自用不動產總金額不得超過銀行淨值之百 分之二十,且與自用不動產投資合計之總金額不得超過銀行於投資該項不 動產時之淨值。 商業銀行與其持有實收...

【評論主題】47.若 A 銀行受客戶之委任,通知並授權指定受益人,在其履行約定條件後,得依照一定款式,開發一定金額以內之匯票或其他憑證,由 A 銀行或其指定之代理銀行負責承兌或付款之文書,依銀行法之規定,應稱為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 本法稱信用狀,謂銀行受客戶之委任,通知並授權指定受益人,在其履行約定條件後,得 依照一定款式,開發一定金額以內之匯票或其他憑證,由該行或其指定之代理銀行負責承 兌或付款之文書。

【評論主題】50.若 A 銀行因經營不善,連年虧損,則 A 銀行虧損逾資本多少比例時,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A)十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三分之一

【評論內容】第 64 條 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三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 ;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

【評論主題】44.若 A 銀行擬發行金融債券,依銀行法之規定,該金融債券開始還本期限不得低於多少年?(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評論內容】已刪除此規定。 銀行法(民國 89 年 11 月 01 日修正) 第 72-1 條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其開始還本期限不得低於兩年,並得約定此種 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序次於銀行其他債權人;其發行辦法及最高發行餘額 ,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現行條文 銀行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修正) 第 72-1 條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並得約定此種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序次於銀行 其他債權人;其發行辦法及最高發行餘額,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

【評論主題】49.若 A 銀行之資本等級,經列入「資本不足」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得採取下列何種措施?(A)命令 A 銀行處分特定資產(B)除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A 銀行不得對負責人發放報酬以外之給付

【評論內容】第 44-2 條 主管機關應依銀行資本等級,採取下列措施之一部或全部: 一、資本不足者: (一)命令銀行或其負責人限期提出資本重建或其他財務業務改善計畫。 對未依命令提出資本重建或財務業務改善計畫,或未依其計畫確實 執行者,得採取次一資本等級之監理措施。 (二)限制新增風險性資產或為其他必要處置。 二、資本顯著不足者: (一)適用前款規定。 (二)解除負責人職務,並通知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於登記事項註記。 (三)命令取得或處分特定資產,應先經主管機關核准。 (四)命令處分特定資產。 (五)限制或禁止與利害關係人相關之授信或其他交易。 (六)限制轉投資、部分業務或命令限期裁撤分支機構或部門。 (七)限制...

【評論主題】43.下列何者,不屬於銀行法上所稱之擔保授信?(A)提供動產抵押權作擔保 (B)提供權利質權作擔保 (C)提供遠期支票作擔保 (D)提供不動產抵押權作擔保

【評論內容】第 12 條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左列之一為擔保者: 一、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 二、動產或權利質權。 三、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四、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 證。

【評論主題】41.甲為 A 銀行之獨立董事,乙為甲之父親,資力雄厚。若甲擬向 A 銀行借款新臺幣 2 億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若甲徵得資力雄厚之乙擔任保證人,A 銀行得以無擔保授信方式辦理該筆授信(B)A

【評論內容】第 33 條 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 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擔保授 信,應有十足擔保,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如授信達中央主 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者,並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 之三以上同意。 前項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授信條件及同類授信對象,由中央主管機關 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評論主題】64.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為止付之通知者,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幾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否則止付通知失其效力?(A)十五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評論內容】第 18 條 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 ,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未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者,止付通知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61.二人以上共同於票據上簽名時,應:(A)連帶負責 (B)依序負責 (C)分別負責 (D)平均負責

【評論內容】第 5 條 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 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

【評論主題】54.若 A 銀行資本等級經列入嚴重不足,經主管機關命令限期完成資本重建而未依限完成者,主管機關應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多少日內派員接管?(A)90 日 (B)100 日 (C)120 日 (D)150

【評論內容】第 64 條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三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 ;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