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92條或訴願法第3條:行政處分,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行政契約:又稱為公法契約,乃是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或是行政機關和私人,以契約合意的方式,設立、變更或是消滅公法上的法律關係。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行政程序法第163條)。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考試及格證書核發屬於行政機關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邪惡蛋殼evilshell】評論
「核」發具公法效力的證書,是行政處份。
【黃鯨魚】評論
行政處分種類下的形成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