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路人甲】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3 下述何種人員之任命毋需經立法院同意?(A)司法院大法官 (B)監察院審計長 (C)行政院院長 (D)考試院考試委員

【評論內容】直接破解題目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參謀總長、國安局局長、中研院院長唯獨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考試院院長跟總統協議,由總統任命。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行政院:檢察總長(法院組織法第66條)(4年)司法院:司法院正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8年)監察院: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6年)考試院: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A)法官之前夫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B)法官之叔叔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之訴訟代理人(C)法官曾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之姐夫(D)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17條:推事於該管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二、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 姻親或家長、家屬者。(A)、(C)八、推事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D)

(B)法官之叔叔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之訴訟代理人→錯誤

非屬自行迴避之事由,僅只能聲請推事迴避。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不屬於訴之撤回之效果?(A)視同未起訴(B)於本案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再提起同一之訴(C)反訴將因本訴之撤回而一併失效(D)法院毋庸就該訴訟為判決

【評論內容】

訴之撤回→指的是撤回起訴

(A)視同未起訴→正確

(B)於本案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提起同一之訴→正確

(C)反訴將因本訴之撤回而一併失效→錯誤

刑事訴訟法第342條規定:自訴之撤回,不影響於反訴。

(D)法院毋庸就該訴訟為判決→正確

沒有起訴法院當然不必審判

【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法律與家庭暴力議題有關?①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②長期照護服務法 ③家事事件法 ④家庭暴力防治法 ⑤老人福利法(A)①②③④(B)僅②③④(C)僅③④⑤(D)①③④⑤

【評論內容】

家暴相關的人:兒童、同居人、與家庭有關係之人、老人

跟人有關係之法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事事件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老人福利法

長期照護保服務法主要目的在於為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

因此1、3、4、5符合題旨。

【評論主題】43 對於酗酒成癮而犯罪者所施予的禁戒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是社區處遇的一種類型(B)是一種補充性的刑罰(C)可以在執行自由刑之前就實施(D)執行期間當然計入自由刑的執行

【評論內容】

法院可以同時宣告自由刑(有期徒刑)及保安處分(不會計入刑之執行部分)。

(A)社區處遇類型→錯誤

社區處遇是用於接近社會同時間也可以執行刑之執行的方式。

(B)一種補充性的刑罰→錯誤

保安處分並非刑罰。

(C)可以在執行自由刑之前就實施→正確

(D)執行期間當然計入自由刑之執行→錯誤

保安處分與刑罰個別獨立,不會合併計算。

【評論主題】45 A 公司委由 B 公司,以新臺幣 5 萬元之費用,將員工照片配上未經授權之流行音樂製作成光碟片,於尾牙上播放且發放給與會來賓一人一張。尾牙結束後,並上傳至公開之社群網站,供大家欣賞。下列敘述,何

【評論內容】

未經授權,侵害著作權人的著作權

(A)錯誤,屬非公開上映之行為

(B)錯誤,不可主張,未經同意就是不行

(C)錯誤,應該為公開傳輸。

公開播送用於電視媒體播放,公開傳輸用於社群軟體又或者網路媒體平台。

(D)正確,無論如何都需經過著作權人之同意

【評論主題】37 甲因乙拒絕給付約定的運送費,向管轄法院起訴乙,法院判決乙應給付甲120 萬元確定。關於甲之該經判決確定的 120 萬元運送費給付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消滅時效期間為 2 年(

【評論內容】

民法消滅時效:再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致使法律關係消滅效力。

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一、請求權有15年:民法第125條

二、請求權有5年的:民法第126條、民法第137條第3項

三、請求權2年的:民法第127條

因此判決確定後,未滿5年的消滅時效期間,變更為5年。

民法之除斥期間:用於一定期間內行使權力,因而使權力消滅

通常使用在權力發生時起算

(A)消滅時效期間為2年→錯誤,變更為5年

(B)消滅時效期間自甲完成運送日起算→錯誤,是甲知悉行使權利之時起

(C)消滅時效期間為5年→正確

(D)消滅時效期間自起訴日起算→錯誤,如B選項所述

【評論主題】21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有關大法官之地位及俸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受任期之保障,但不得連任(B)與一般法官相同,均為憲法上之法官(C)應以專法規定其俸給(D)得支領司

【評論內容】

(A)受任期之保障,但不得連任 →正確

(B)與一般法官相同,均為憲法上之法官→正確 

(C)應以專法規定其俸給 →錯誤,本來就有規定了,甭特別立專法規定其俸給。

(D)得支領司法人員專業加給 →正確

【評論主題】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學術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研究者提出研究計畫與籌措計畫預算,均受學術自由之保障(B)大學自行以簡章設定入學資格,以篩選學生,為大學自治之保障範圍,並未違背法律保留

【評論內容】

(A)、(B)、(C)→皆為正確

(D)錯誤在國家得進行審查

學術人員升等資格之決定,屬於法律授權範圍內的公權力行使,受評審之教師依教師法或訴願法救濟程序用盡,仍有不服,自得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符合憲法第16條保障之訴訟權。

【評論主題】11 有關人性尊嚴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人性尊嚴受絕對保障(B)人性尊嚴得拋棄之(C)人性尊嚴為國民權(D)人性尊嚴與其他基本權利發生衝突時,得為法益衡量而限制之

【評論內容】

(A)人性尊嚴受絕對保障 (B)人性尊嚴得拋棄之→錯誤,不得拋棄(C)人性尊嚴為國民權 →錯誤,憲法保障基本權利(D)人性尊嚴與其他基本權利發生衝突時,得為法益衡量而限制之→錯誤,不得限制。

【評論主題】14 下列聯語與古代人物配對錯誤的選項是:(A)三顧頻煩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諸葛亮(B)猶留正氣參天地,永剩丹心照古今/文天祥(C)一代君權痛蠶室,千秋史筆溯龍門/司馬光(D)盛唐詩酒無雙士,青蓮

【評論內容】

一代君權痛蠶室,千秋史筆溯龍門

翻譯:意思是司馬遷雖然遭受宮刑並被關進監獄,但他忍辱負重發奮寫書,用千秋史筆寫下了歷史巨著《史記》。蠶室指的是專門用於關押剛剛被閹割犯人的地方。

(C)錯在司馬光,是司馬遷。

【評論主題】50 家庭暴力防治法有關保護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被害人於審理時,不得請社會工作人員在場與陳述意見(B)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C)保護令之聲請,需徵裁判費(D)緊急保護令應該以書面為之

【評論內容】

家庭暴力防治法就是由國家機關直接保護當事人的法律

(A)被害人於審理時,不得請社會工作人員在場與陳述意見 →錯誤

得聲請社工人員陪同在場及陳述意見

(B)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正確

就是因為暴力正在實行,國家公權力機關強制介入,因此家庭暴力事件不得由被害人與相對人調解或和解

(C)保護令之聲請,需徵裁判費 →錯誤

無須徵裁判費

(D)緊急保護令應該以書面為之 →錯誤

用傳真或其他可以知道有緊急保護令的設備通知即可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與隱私權之保障較無關聯?(A)通訊之監察(B)民法未規定同性婚姻(C)核發國民身分證以按捺指紋為要件(D)警察實施臨檢

【評論內容】

(A)通訊之監察 →正確

憲法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權

(B)民法未規定同性婚姻 →錯誤

同性婚姻跟隱私權沒什麼關聯

(C)核發國民身分證以按捺指紋為要件→正確 

身體的特徵也是屬於憲法保障的隱私權

(D)警察實施臨檢 →正確

臨檢等同行政處分,同時間可能侵害隱私權及財產權

【評論主題】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人身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限制人身自由須由獨立審判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審查決定(B)人民經法院以外的機關依法逮捕拘禁,不得聲請提審(C)國家有義務就人民因羈押而生的

【評論內容】

(A)限制人身自由須由獨立審判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審查決定→正確

因為憲法第8條明定,只有司法機關才能審問及處罰,其他政府機關不得為之。

(B)人民經法院以外的機關依法逮捕拘禁,不得聲請提審→錯誤

聲請提審是為了保障被告之人身安全,怕的就是遭到刑求,無論如何都要向法院聲請提審

(C)國家有義務就人民羈押而生冤獄進行賠償→正確

違法羈押屬於公權力侵害人民的行動自由權,基於損害賠償責任,受到冤獄的人可依法請求救濟。

(D)限制人身自由不問出於何種名義,均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正確

任何的強制處分都是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因此施行強制處分時,應依法定程序為之。

【評論主題】10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4 號解釋意旨,化粧品廣告涉及下列何種憲法上權利?(A)人格自由 (B)契約自由 (C)言論自由 (D)研究自由

【評論內容】

言論自由 其中包含 藥物、化妝品、商品、政治性言論、一般性言論

就重要程度來說

藥物(須事前審查)政治性言論化妝品(不須事前審查)、商品標誌(商業性言論)一般言論。

【評論主題】6 憲法對於具有特定身分之人,明定其行使職權必須要超出黨派。下列何者非屬應超出黨派行使職權之人?(A)全國陸海空軍 (B)法官(C)政務委員 (D)考試委員

【評論內容】

須超出黨派以外行使職權的有

憲法規定:

1.法官 (憲法80條 包含司法院大法官、各級法院法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2.考試委員 (憲法88條)

3.監察委員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

4.陸海空軍 (憲法第138條)

法律規定:

5.檢察官(法官法86條)

6.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

7.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

8.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第6條第3項)

9.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8條)

10.中央選舉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第2項)

【評論主題】39.如【圖 39】所示電路,求電路中 Vo之值為多少?(A) 6V(B) -4V(C) 2V(D) 10V

【評論內容】

3=2+I  I=1A  Vo=1*2 = 2V

【評論主題】30 甲授權其已滿 20 歲之子乙,向丙洽購機器一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須取得甲授權的書面,才能代理甲與丙簽約(B)甲事先私下告知乙,買價不得超過 10 萬元。洽商時,善意且無過失的丙要求 1

【評論內容】

樓上的題目 是鐵路特考高員三級的題目當然不同啊,就是所謂的代理範圍

1.一個不受價金限制,依照本題所指,甲不論多少價金只要有買機器就可以啦

如果是(B)選項,可能屬於代理行為瑕疵的問題,可以決定當下買賣的人是乙(滿20歲,具法律行為資格),乙自己也答應了,就價金部分當然能拘束甲

2.一個受價金限制,就效力而言已經從有權代理變成無權代理而效力未定,如果使甲受到損害,可向乙提損害賠償之訴

【評論主題】35 由於寒害及連續大雨,導致蓮霧減產,在其他條件不變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蓮霧的均衡價格上升 (B)蓮霧供給減少,並導致其需求降低(C)因奇貨可居,消費者對蓮霧的需求增加 (D)蓮霧的價格上漲

【評論內容】

題意:蓮霧產量減少,其他條件不變

(A)蓮霧產量減少,均衡價格上升→正確

(B)蓮霧供給減少,並導致其需求降低 →錯誤

並沒有需求降低

(C)因奇貨可居,消費者對蓮霧的需求增加 →錯誤

並不見得導致需求增加

(D)蓮霧的價格上漲,導致其供給增加 →錯誤

產量減少並不會供給增加

總收入 = 數量 X 價格

當我要收支平衡時,總收入不變,所以數量少時候,價格勢必上漲。

【評論主題】32 「銀髮族有特殊的心理及生理需求,如何運用高科技來協助解決其面臨的問題,產政學研應攜手努力。基本上,老人的生理需求在於維持或輔助生活的自立;心理需要在於排遣寂寞、追求年輕活力及把握生命剩餘的時間。

【評論內容】

「銀髮族有特殊的心理及生理需求,如何運用高科技來協助解決其面臨的問題,產政學研應攜手努力。基本 上,老人的生理需求在於維持或輔助生活的自立;心理需要在於排遣寂寞、追求年輕活力及把握生命剩餘的 時間。如何尋求創新前瞻的銀髮生理及心理的解決方案或服務,無論是從產業效益或社會價值而言,政府都 應積極投入。」

(A)銀髮族之生理需求,在於追求延年益壽的健康偏方→錯誤

在於維持或輔助生活的自立

(B)銀髮族之心理需求,在於維持及輔助經濟的安全感→錯誤

在於排遣寂寞、追求年輕活力及把握生命剩餘的 時間

(C)產政學研應聯手解決銀髮族生理、心理需求之問題→正確

選項(C)最能符合題旨

(D)政府應該積極投入銀髮族商機之開發、研究與應用→錯誤

應該以產業、政府、學界共同開發、研究及應用。

【評論主題】30 近年來空氣品質的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常出現紫爆的警示,民眾對於口罩的需求增加,若此時工廠也增加生產口罩。依上所述判斷,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口罩市場的變動情形應為下列何者?(A)均衡價

【評論內容】

關鍵字:民眾有需求(口罩市場),數量增加,但並不知道價格

(A)均衡價格上漲,均衡數量增加→不符合

有口罩需求,但並不知道價格是否上漲

(B)均衡價格下降,均衡數量減少→不符合

與題意不合

(C)均衡價格不確定,均衡數量增加→符合

(A)均衡價格上漲,均衡數量不確定→不符合

與題意不合

【評論主題】21 行政程序法第 96 條規定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處分機關,其意旨在於貫徹下列何者?(A)行政效率原則 (B)明確性原則 (C)比例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評論內容】

(A)行政效率原則 指的是行政行為用最短時間可以達到最快的效果。

(B)明確性原則  包含:「意義非難以理解」、「受規範者所能預見」、「可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白話講就是:白紙黑字使人一目了然

(C)比例原則 指的是我有很多種方法可以達成結果,但我選擇侵害最小的那一個方法

(D)信賴保護原則 指的就是行政機關的作為不得朝令夕改,又稱禁反言原則。

【評論主題】26 被告犯通姦罪被起訴,如果立法院修法將通姦罪改為不處罰,有關被告不予論罪的理由,下列何者正確?(A)維護訴訟經濟原則 (B)對被告的信賴保護(C)適用有利被告法律 (D)通姦罪本身為惡法

【評論內容】

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刑法第2條,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首先先判斷犯罪行為之時間,再判斷犯罪行為之法律。

故C選項符合該題答案

【評論主題】22 某甲因性侵案入監服刑,法院令其獲釋後仍須接受列管與治療,以避免其再犯。此種處置方式較偏向何種刑罰理論?(A)應報理論 (B)絕對理論 (C)一般預防理論 (D)特別預防理論

【評論內容】

一般預防理論 是針對尚未犯罪之人所實施的防治教育

應報理論 是針對已犯罪之人施以刑罰。

特別預防理論:是預防受刑人再犯的防治教育。

題意 甲因性侵案入監服刑,法院令其獲釋後仍須接受列管及治療,避免其再犯。

故甲為受刑人所以是特別預防理論。

【評論主題】1 某正義論的學者主張,一個正義的社會應重視每個人的權利公平,使處境不利者得到最大的照顧。下列何者最符合上述的主張?(A)《憲法》規定人民享有言論講學著作出版的自由(B)《所得稅法》規定人民有所得皆須

【評論內容】

所謂的權利公平,是指事實上的不平等,透過法律制定,始得不利結果轉為有利制度。就建築法設有無障礙設施,原本建築法只有符合常人的限制,未考慮到身心障礙者的不便,透過修法,將對身心障礙者轉為有利結果。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之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之規定,係對下列何種權利之限制?(A)遷徙自由 (B)職業自由 (C)生存權 (D)結社自由

【評論內容】

關鍵字 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應以一處為限之規定

一定跟"職業"自由有關係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者非「橋式整流電路」優於「變壓器中間抽頭式整流電路」的項目?(A)二極體之反向峰值電壓(PIV)值會較小 (B)二極體數量較少(C)變壓器體積較小 (D)電路中之變壓器價格會較低

【評論內容】交流電會有正負半周導通,因為橋式整流比中間抽頭式多2個二極體保護負載,因此不需要二倍最大峰值電壓

【評論主題】35 如圖所示電路,電容器 C1、C2及 C3儲存的電能分別為 W1、W2及 W3,其端電壓分別為 V1、V2及 V3。若 W1:W2:W3 = 1:4:9,則 V1:V2:V3為何? (A) 1:4

【評論內容】

Q=CV 串聯 因為電荷量相同 

W = 1/2*Q*V   W1:W2:W3 = 1:4:9 等於電壓比 V1:V2:V3 = 1:4:9

【評論主題】21 兩平行金屬板的距離為 10 公分,其電容量為 2 微法拉。若將下板接地,並在上板放置 30 微庫侖(μC)的電荷,試問在平行板內,距離上板 4 公分處的電位為多少伏特?(A) 9 (B) 12

【評論內容】

Q = C * V  →  30uC = 2uF * V  → V = 15V

平行金屬板之電場,兩板之間內電場為均勻,故該電壓與距離比為相等

           15                   X

E = --------  =   ----------  → X = 9V

           10                   6

【評論主題】【題組】19 承 18 題,該電路中 V2值為何?(A) 5 V (B) 100 V (C) 75 V (D) 20 V

【評論內容】

t = 0- 時  Rt = 40 + (50//30) = 58.75 Ohm

                          40 

則 V2 =   -------------------- * 30  = 20.42 V

                    40  + 18.75

【評論主題】13 如圖,調整 RL使其有最大的功率,求此功率值為何?(A) 3 W(B) 8 W(C) 9 W(D) 16 W

【評論內容】

使用密爾門定理

Vth = ( 8/16 + 1 ) * 16 = 24V 

最大功率 = V2 / 4R = 242 / 4*16 = 9W

【評論主題】49.高頻電路中,電感可視為:(A)短路 (B)開路(C)電壓源(D)電流源

【評論內容】

XL= 2 * Pi * f * L 當f越大,則電感視同開路

【評論主題】40.如【圖 40】所示,ab 兩端的電容量為多少? (A) 4μF(B) 4.5μF(C) 8.25μF(D) 12μF

【評論內容】

1/C=1/6+1/12 →1/C=1/4 → C=4uF

【評論主題】8.如【圖 8】所示電路,電感及電容在初始均無儲能,當開關 S 閉合瞬間,求電源電流 I 為多少安培?(A) 2A(B) 1.6A(C) 1.3A(D) 0A

【評論內容】

短路時,電容短路、電感斷路,所以 I = 26(V)/13(ohm) = 2(A)

【評論主題】24 下列何種電路適合應用於輸出緩衝級?(A)共源極放大器 (B)共汲極放大器 (C)共閘極放大器 (D)共基極放大器

【評論內容】

電壓緩衝器 直接聯想Av近似於1 CC(共集極)或CD(共汲級)放大器

【評論主題】28 有關民事訴訟中之人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雖然國民有作證之義務,但收到作證通知後,不去作證,亦無任何制裁(B)法院得前往證人所在地,訊問證人(C)當事人配偶為證人之證言,不具證據能力(D)證

【評論內容】

(A)雖然國民有作證之義務,但收到作證通知後,不去作證,亦無任何制裁 →錯誤

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B)法院得前往證人所在地,訊問證人 

民事訴訟法第305條第1項:遇證人不能到場,或有其他必要情形時,得就其所在訊問之。

(C)當事人配偶為證人之證言,不具證據能力 →錯誤

法院依自由心證,得為有證據能力

(D)證人聽聞而來的證言,均無證據能力 →錯誤

傳聞證據於例外時有證據能力

【評論主題】30 甲授權其已滿 20 歲之子乙,向丙洽購機器一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須取得甲授權的書面,才能代理甲與丙簽約(B)甲事先私下告知乙,買價不得超過 10 萬元。洽商時,善意且無過失的丙要求 1

【評論內容】

樓上的題目 是鐵路特考高員三級的題目當然不同啊,就是所謂的代理範圍

1.一個不受價金限制,依照本題所指,甲不論多少價金只要有買機器就可以啦

如果是(B)選項,可能屬於代理行為瑕疵的問題,可以決定當下買賣的人是乙(滿20歲,具法律行為資格),乙自己也答應了,就價金部分當然能拘束甲

2.一個受價金限制,就效力而言已經從有權代理變成無權代理而效力未定,如果使甲受到損害,可向乙提損害賠償之訴

【評論主題】35 由於寒害及連續大雨,導致蓮霧減產,在其他條件不變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蓮霧的均衡價格上升 (B)蓮霧供給減少,並導致其需求降低(C)因奇貨可居,消費者對蓮霧的需求增加 (D)蓮霧的價格上漲

【評論內容】

題意:蓮霧產量減少,其他條件不變

(A)蓮霧產量減少,均衡價格上升→正確

(B)蓮霧供給減少,並導致其需求降低 →錯誤

並沒有需求降低

(C)因奇貨可居,消費者對蓮霧的需求增加 →錯誤

並不見得導致需求增加

(D)蓮霧的價格上漲,導致其供給增加 →錯誤

產量減少並不會供給增加

總收入 = 數量 X 價格

當我要收支平衡時,總收入不變,所以數量少時候,價格勢必上漲。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之懲處種類?(A)申誡 (B)記過 (C)記大過 (D)停職

【評論內容】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9條第1項規定: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

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A)、記過(B)、記大過(C)。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

停職應屬於公務員懲戒法之懲戒處分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應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以命令規定?(A)工廠排放污水之標準 (B)集會遊行之禁制區(C)限制人民攜帶外幣入境之數量 (D)對稅捐債務未清償之義務人予以管收之要件

【評論內容】

憲法第8條告訴的是,只有法院能審問及處罰,所以只要有關人身自由的部分,一律都是法院處理,其他政府機關不得為之。

只要是有關人身自由,一定都是法律保留原則。

有關拘束人身自由的字眼要記:

1.刑事訴訟法:羈押、拘禁、拘留

2.民事訴訟法:管收

3.行政訴訟法:收容

有關人身自由的法律:提審法、羈押法、管收條例、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

【評論主題】30 「傾聽是需要學習的,而有效的傾聽則需要用心、欣賞及肯定。要成為一位好的傾聽者,你必須懂得適時擱置自己的需求,讓說話者充分地將想表達的想法或情緒抒發出來;全神貫注在傾聽這件事上,表示好奇及關心;要

【評論內容】

「傾聽是需要學習的,而有效的傾聽則需要用心、欣賞及肯定。要成為一位好的傾聽者,你必須懂得適時擱 置自己的需求,讓說話者充分地將想表達的想法或情緒抒發出來;全神貫注在傾聽這件事上,表示好奇及關 心;要有同理心,也就是對他人的感受採取一種開放的態度,欣賞他的觀點、肯定他的情緒,而不加入自己 的批判。」

【評論主題】32 「銀髮族有特殊的心理及生理需求,如何運用高科技來協助解決其面臨的問題,產政學研應攜手努力。基本上,老人的生理需求在於維持或輔助生活的自立;心理需要在於排遣寂寞、追求年輕活力及把握生命剩餘的時間。

【評論內容】

「銀髮族有特殊的心理及生理需求,如何運用高科技來協助解決其面臨的問題,產政學研應攜手努力。基本 上,老人的生理需求在於維持或輔助生活的自立;心理需要在於排遣寂寞、追求年輕活力及把握生命剩餘的 時間。如何尋求創新前瞻的銀髮生理及心理的解決方案或服務,無論是從產業效益或社會價值而言,政府都 應積極投入。」

(A)銀髮族之生理需求,在於追求延年益壽的健康偏方→錯誤

在於維持或輔助生活的自立

(B)銀髮族之心理需求,在於維持及輔助經濟的安全感→錯誤

在於排遣寂寞、追求年輕活力及把握生命剩餘的 時間

(C)產政學研應聯手解決銀髮族生理、心理需求之問題→正確

選項(C)最能符合題旨

(D)政府應該積極投入銀髮族商機之開發、研究與應用→錯誤

應該以產業、政府、學界共同開發、研究及應用。

【評論主題】30 近年來空氣品質的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常出現紫爆的警示,民眾對於口罩的需求增加,若此時工廠也增加生產口罩。依上所述判斷,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口罩市場的變動情形應為下列何者?(A)均衡價

【評論內容】

關鍵字:民眾有需求(口罩市場),數量增加,但並不知道價格

(A)均衡價格上漲,均衡數量增加→不符合

有口罩需求,但並不知道價格是否上漲

(B)均衡價格下降,均衡數量減少→不符合

與題意不合

(C)均衡價格不確定,均衡數量增加→符合

(A)均衡價格上漲,均衡數量不確定→不符合

與題意不合

【評論主題】27 老師教完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後,同學紛紛表示自己的看法。若依刑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判斷,下列何者說法是錯誤的?(A)甲對他人造成傷害,如不是出於故意或過失,無須負刑責(B)乙把潛入家裡的竊盜者,抓到

【評論內容】

(A)甲對他人造成傷害,如不是出於故意或過失,無須負刑責 →正確

刑法第12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B)乙把潛入家裡的竊盜者,抓到後毆打致死,仍構成犯罪 →正確

不得主張正當防衛,防衛行為已逾越法定標準,抓到毆打致死,已經是故意犯了

(C) 15 歲的丙因涉世未深,毆打霸凌同學只須記大過,不須負刑責 →錯誤

刑法是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有三階段:

1.無責任能力:未滿14歲,不罰

2.限制責任能力:滿14歲至18歲以前 以及 超過80歲,得減輕其刑

3.完全責任能力:滿18歲至80歲之前

因此丙得減輕其刑

(D)修訂刑法加重處罰酒駕者,但修法前之酒駕者無法以此法重罰,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正確

依照罪刑法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明文規定者為限,行為時沒有重罰,所以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評論主題】18 「為了他人而忘卻自我,他們便會記得你。」下列選項與此句文意最相近的是:(A)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B)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C)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 (D)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評論內容】

(A)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犧牲不太重要的事物而令到重要的、主要的事物完成或保留下來。 

(B)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大道通行全世界,全世界之人皆以道心相待。

(C)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

由於他始終不自以為偉大,所以才成就了自己的偉大。

(D)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在人民感覺到禍患出現之前,當官者替他們擔憂;在人民得到快樂之後,自己才快樂

為了他人而忘卻自我,他們便會記得你,老子典型的自信而不自大,自謙而不自卑。所以(C)選項比較符合題意

【評論主題】7 某男警員因為蓄長髮被免職,某政府機關曾發函其服務的機關,認免職處分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該政府機關最可能為下列何者?(A)立法院 (B)勞動部 (C)監察院 (D)司法院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法,判決免職→屬於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職責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中央屬勞動部、於地方政府屬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

這題爭議點,在於判決後申訴,因為警政署歸內政部所管,因此該警員的主管機關為勞動部,所以勞動部發函給其所屬機關。

【評論主題】27 老師教完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後,同學紛紛表示自己的看法。若依刑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判斷,下列何者說法是錯誤的?(A)甲對他人造成傷害,如不是出於故意或過失,無須負刑責(B)乙把潛入家裡的竊盜者,抓到

【評論內容】

(A)甲對他人造成傷害,如不是出於故意或過失,無須負刑責 →正確

刑法第12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B)乙把潛入家裡的竊盜者,抓到後毆打致死,仍構成犯罪 →正確

不得主張正當防衛,防衛行為已逾越法定標準,抓到毆打致死,已經是故意犯了

(C) 15 歲的丙因涉世未深,毆打霸凌同學只須記大過,不須負刑責 →錯誤

刑法是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有三階段:

1.無責任能力:未滿14歲,不罰

2.限制責任能力:滿14歲至18歲以前 以及 超過80歲,得減輕其刑

3.完全責任能力:滿18歲至80歲之前

因此丙得減輕其刑,但法院量刑時可以不予減輕其刑唷

(D)修訂刑法加重處罰酒駕者,但修法前之酒駕者無法以此法重罰,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正確

依照罪刑法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明文規定者為限,行為時沒有重罰,所以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評論主題】25 阿財經國家考試、實習及格後取得律師證書,此證書的核發屬於下列何種行政行為?(A)行政處分 (B)行政契約 (C)行政計畫 (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92條或訴願法第3條:

行政處分,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行政契約:又稱為公法契約,乃是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或是行政機關和私人,以契約合意的方式,設立、變更或是消滅公法上的法律關係。

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行政程序法第163條)。

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考試及格證書核發屬於行政機關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評論主題】12 每逢連續假期,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會呼籲駕駛,避免尖峰時段開上國道。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的作為,屬於下列何者?(A)行政指導 (B)行政契約 (C)行政命令 (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

(A)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B)行政契約又稱為公法契約,乃是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或是行政機關和私人,以契約合意的方式,設立、變更或是消滅公法上的法律關係。

(C)行政命令,泛指政府的一切決定和措施。而行政法上的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體依法要求行政相對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意思表示,是行政行為的一種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

(D)行政處分,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題意:交通部高公局呼籲駕駛避免尖峰時段開上國道,屬於行政指導

【評論主題】7 某男警員因為蓄長髮被免職,某政府機關曾發函其服務的機關,認免職處分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該政府機關最可能為下列何者?(A)立法院 (B)勞動部 (C)監察院 (D)司法院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法,判決免職→屬於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職責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中央屬勞動部、於地方政府屬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

這題爭議點,在於判決後申訴,因為警政署歸內政部所管,因此該警員的主管機關為勞動部,所以勞動部發函給其所屬機關。

【評論主題】7 關於憲法所定各種選舉之投票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開 (B)無記名 (C)普通 (D)平等

【評論內容】

(A)公開 是指候選人公開姓名並非選舉人公開姓名 所以是錯誤的

(B)無記名 又稱秘密投票原則

(C)普通 是指資格平等,人人都可以參加選舉

(D)平等 是指票價等值。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訴訟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有權利必有救濟 (B)一審終結,而無上訴救濟制度,必然違憲(C)人民享有及時救濟之權利 (D)學生不服退學處分,得提起司法救濟

【評論內容】

(A)有權利必有救濟 → 正確

(B)一審終結,而無上訴救濟制度,必然違憲→ 錯誤

(C)人民享有及時救濟之權利→正確

(D)學生不服退學處分,得提起司法救濟→正確

再審理由可以針對「事實審」提出救濟。

公務員懲戒判決為一級一審制,並非為確定終局判決。

所以被付懲戒人依法還可以提起再審之訴,舊法條文為再審議,現行修正為再審。

【評論主題】26 被告犯通姦罪被起訴,如果立法院修法將通姦罪改為不處罰,有關被告不予論罪的理由,下列何者正確?(A)維護訴訟經濟原則 (B)對被告的信賴保護(C)適用有利被告法律 (D)通姦罪本身為惡法

【評論內容】

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刑法第2條,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首先先判斷犯罪行為之時間,再判斷犯罪行為之法律。

故C選項符合該題答案

【評論主題】30 小美與小明皆為高三 17 歲學生,兩人各自住在家中,但隱瞞家人交往 1 年,最近小明因為功課壓力經常會對小美大聲叫囂,甚至限制小美回家的自由,並要求小美交出手機密碼等。針對小美所受傷害,關於家庭

【評論內容】

(A)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條第1項

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之規定。

前項所稱親密關係伴侶,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

換句話說,有情侶關係也可以準用家庭暴力防治法。

題意小美已滿17歲所以受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適用。

(B)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不得自行聲請保護令,由法定代理人聲請。

(C)已達到聲請保護令之要件,但未達到可補助費用之要件。

因為要核定給付補助款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之。

(D)通常及暫時保護令被害人可聲請,唯獨緊急保護令只能有檢察官、警察機關、地方自治機關聲請,並沒有給被害人可聲請。

【評論主題】25 關於刑法第 23 條的正當防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存在現在不法之侵害 (B)須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C)成立之效果為不罰 (D)防衛行為可不拘手段

【評論內容】

正當防衛須下列要件:

1.存有現在不法之侵害

2.須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

3.有限度的防衛行為 

4.防衛行為過後之效果(合理防衛行為:不罰或免除其刑,防衛至侵害停止:得減輕其刑、超過限度之防衛行為:不得減輕其刑)

【評論主題】23 關於意思表示之敘述,在下列何種情形原則上為有效?(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B)通謀虛偽意思表示(C)無行為能力人所為之意思表示 (D)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單獨行為

【評論內容】

限制行為能力人意思表示效力未定,無行為能力就是無效。

單獨虛偽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以假亂真的行為可以發生效力)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於民法第87條規定是無效的。

【評論主題】22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又稱為積極的依法行政原則(B)法律優越原則中所稱之法律,係指實質意義的法律,包含法規命令(C)法律優越原則係要求一切行政行為須至少有法規命令之明文依據(

【評論內容】

積極的依法行政= 法律保留原則、消極的依法行政 = 法律優位原則

更簡單的判斷

法律保留 積極 由下往上

法律優位 消極 由上往下

(A) 又稱為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B)法律優越原則中所稱之法律,係指實質意義的法律,不包含法規命令

(C)法律優越原則係要求一切行政行為須至少有法律之明文依據 

(D)依憲法第 172 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正確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非憲法或法律規定須超出黨派以外行使職權之人員?(A)監察委員 (B)考試委員 (C)法官 (D)國防部部長

【評論內容】

須超出黨派以外行使職權的有

1.檢察官 (法官法第86條)

2.法官 (憲法80條 包含司法院大法官、各級法院法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3.考試委員 (憲法88條)

4.監察委員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

5.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

6.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

7.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第6條第3項)

8.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8條)

9.中央選舉委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第2項)

10. 陸海空軍 (憲法第138條)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非總統解職之事由?(A)罷免案經罷免投票通過 (B)彈劾案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C)因犯內亂或外患罪經第一審判決有罪 (D)任期屆滿

【評論內容】

憲法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二種情形 1.總統犯內亂或外患罪判決確定  2.非經罷免

(A)、(B)、(D)都是解職事由

(C)犯內亂或外患罪經判決確定,始得解職

如果是 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村(里)長,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規定,解職要件為:

1.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選舉無效確定

2.犯內亂罪、外患罪、貪汙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確定者

附帶一提:

解職:解除職務 不具有職務執行權限

停職:停止職務 具有職務但不能執行權限

【評論主題】11 依憲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公職人員選舉應遵守之原則?(A)普通原則 (B)平等原則 (C)直接原則 (D)記名原則

【評論內容】

(A)普通原則 → 資格平等 (不得區分種族 宗教 性別 等資格限制)

(B)平等原則 → 票票平等

(C)直接原則 → 人民可選出公職人員 (主權在民)

(D)應為不記名原則

【評論主題】7 依憲法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下列何者?(A)本人及其父母 (B)本人及其配偶(C)本人及其戶長 (D)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

【評論內容】

受逮捕拘禁之人 應以書面告知本人與本人指定之親友(與受拘補人有關係之人,並非限定親屬關係)

(只要有人知道你人被國家合法拘捕的情況就好了)

【評論主題】24 憲法第 170 條規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總統公布之法律,亦得由地方議會通過 (B)法律是為補充行政命令的不足才制定(C)法律若為惡法

【評論內容】

(A)中央單位 透過立法院 訂定法律,且經總統公布。

地方單位 透過地方議會 訂定自治條例。

(B)法律的不足由行政命令補充之。

(C)僅只能先透過大法官解釋違憲的法律,並請立法院修正法律。

(D)立法院三讀程序完成後,總統公布,不須經由公民複決。

【評論主題】22 某甲因性侵案入監服刑,法院令其獲釋後仍須接受列管與治療,以避免其再犯。此種處置方式較偏向何種刑罰理論?(A)應報理論 (B)絕對理論 (C)一般預防理論 (D)特別預防理論

【評論內容】

一般預防理論 是針對尚未犯罪之人所實施的防治教育

應報理論 是針對已犯罪之人施以刑罰。

特別預防理論:是預防受刑人再犯的防治教育。

題意 甲因性侵案入監服刑,法院令其獲釋後仍須接受列管及治療,避免其再犯。

故甲為受刑人所以是特別預防理論。

【評論主題】1 某正義論的學者主張,一個正義的社會應重視每個人的權利公平,使處境不利者得到最大的照顧。下列何者最符合上述的主張?(A)《憲法》規定人民享有言論講學著作出版的自由(B)《所得稅法》規定人民有所得皆須

【評論內容】

所謂的權利公平,是指事實上的不平等,透過法律制定,始得不利結果轉為有利制度。就建築法設有無障礙設施,原本建築法只有符合常人的限制,未考慮到身心障礙者的不便,透過修法,將對身心障礙者轉為有利結果。

【評論主題】3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有關商業性言論之敘述,何者正確?(A)廣告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不受言論自由之保障(B)商品標示旨在提供事實資訊,不受言論自由之保障(C)化妝品廣告受憲法保障之程度,

【評論內容】

言論自由 其中包含 藥物、化妝品、商品、政治性言論、一般性言論

就重要程度來說

藥物(須事前審查)化妝品(不須事前審查)政治性言論商品標誌(商業性言論)一般言論。

【評論主題】46 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下列何者非保證書應載明事項?(A)保證之內容 (B)經銷商統編 (C)製造商名稱 (D)交易日期

【評論內容】

保證書一定具備三要素:保證內容(就販售物品的部分)、製造商名稱(買賣契約的甲方)、交易日期(購買時間起算)

故(B)經銷商統編非擔保書應載明之事項

【評論主題】38 保證人對於因行為能力之欠缺而無效之債務,知其情事而為保證者,其保證之效力如何?(A)無效 (B)有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

題意白話文, 我明知道能力不足然後去擔保我不能負荷的債務,在法律效力當然是承認有效。

【評論主題】36 甲、乙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婚前有土地值 200 萬元,乙婚前和婚後財產均為 0,甲婚後因車禍而取得 20 萬元的精神上損害賠償,後來甲有外遇,在和乙離婚前兩年,為減少乙之剩餘財產之分配,

【評論內容】

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民法第1017條規定: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民法第1030-1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民法第1030-4條第二項規定: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

甲賤賣房屋是歸責於甲但不關乙的事

甲之財產為600萬房屋+200萬元土地+20萬精神損害賠償(不得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乙之財產為0

所以離婚後乙女可向甲請求價值600萬房屋+200萬元土地的一半為400萬元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之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之規定,係對下列何種權利之限制?(A)遷徙自由 (B)職業自由 (C)生存權 (D)結社自由

【評論內容】

關鍵字 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應以一處為限之規定

一定跟"職業"自由有關係

【評論主題】1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下列何者為宗教信仰自由所保障?(A)因宗教信仰得拒絶服兵役 (B)國家對人民特定信仰予以優待 (C)國家得以命令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禁制 (D)人民有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

【評論內容】

宗教自由包含三要素:人(結社)、行為(宗教行為)、信仰(內在信仰)(A)、(B)、(C)都是錯誤

(D)人民有不參加宗教活動活動之自由→正確

【評論主題】20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7 條之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因性騷擾受有損害者,下列何者正確?(A)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B)由雇主單獨負賠償責任(C)由行為人單獨負賠償責任 (D)先向行為

【評論內容】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十二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A)。但雇主證明其已遵行本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規定,且對該事情之發生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生者,雇主不負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16 A 被 B 駕車撞傷。住院期間,由親友無償看護。關於 B 的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因親友是無償看護,所以 A 並無損害,因此 B 也無須賠償(B) A 雖然無損害,但 B 應向親友賠

【評論內容】

依據民法第191-2條規定: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以及民法第193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基於以上兩條所述 B必須一般看護費用給A (C)

【評論主題】17 關於委任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委任關係原則上不因當事人任何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B)委任契約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終止契約(C)無償委任之委任人亦負有償還費用之義務(D)

【評論內容】

(A)委任關係原則上不因當事人任何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錯誤

民法第550條規定委任關係,因當事人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但書規定契約另有訂定外,或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不在此限。

原則上當事人任何一方死亡、法人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委任事務不能消滅為例外。

(B)委任契約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終止契約→正確

參照民法第549條

(C)無償委任之委任人亦負有償還費用之義務 →正確

委任屬於有償、無償,若是有償委任,可依民法547條得請求報酬。

(D)如依委任事務之性質,應給與報酬者,縱未約定報酬,受任人仍得請求報酬 →正確參照民法第547條

【評論主題】5 有關宗教信仰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宗教結社就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享有自主權,國家不得以避免寺廟之不動產遭受不當之處分或變更,致有害及寺廟信仰之傳布存續為由,予以限制(B)國家不

【評論內容】

釋字第573號解釋文:

  人民之宗教信仰自由及財產權,均受憲法之保障,憲法第十三條與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宗教團體管理、處分其財產,國家固非不得以法律加以規範,惟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監督寺廟條例第八條就同條例第三條各款所列以外之寺廟處分或變更其不動產及法物,規定須經所屬教會之決議,並呈請該管官署許可,未顧及宗教組織之自主性、內部管理機制之差異性,以及為宗教傳布目的所為財產經營之需要,對該等寺廟之宗教組織自主權及財產處分權加以限制,妨礙宗教活動自由已逾越必要之程度;且其規定應呈請該管官署許可部分,就申請之程序及許可之要件,均付諸闕如,已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遑論採取官署事...

【評論主題】28 依著作權法之規定,於街道長期展示之雕塑作品,不得以下列何種方式利用之?(A)以攝影方式拍攝雕塑物 (B)以雕塑方式重製雕塑物(C)以繪畫方式描繪雕塑物 (D)將雕塑物以縮小模式重製模型自娛

【評論內容】

(A)、(C)、(D)→正確

(B)以雕塑方式重製雕塑物→錯誤

所謂重製,指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且要一模一樣才構成重製)

只要重製以外的行為,都是許可的。

【評論主題】26 關於中止未遂之要件與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為人中止或防止結果之行為須出於自願 (B)結果不發生須因行為人之中止行為所致(C)成立中止未遂者應予減輕或免除其刑 (D)行為人必須已經著

【評論內容】

中止未遂: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其結果發生言。(積極要件)

白話解釋 已經做了,我不想要讓結果發生。

準中止犯: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同。

白話解釋 沒有犯罪結果發生(結果發生前),不是防止行為(事實上有其他原因),而是行為人盡力的防止結果發生。

中止犯之前提是已經著手犯罪行為。

中止未遂與準中止犯都是須出自於自願不讓結果發生(即所謂的真摯性)。

中止未遂之法律效果為 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參照刑法第27條

(A)、(C)、(D)正確(B)結果不發生須因行為人之中止行為所致 →錯誤

【評論主題】2 下列有關勞工保險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A)勞工依法參加勞工保險之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B)無固定雇主之勞工不得參加勞工保險(C)勞工應依法一律強制加入勞工保險(D)係國家為實現憲法增修條文實施社

【評論內容】

(A)勞工依法參加勞工保險之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 →正確

釋字第563號解釋文:

勞工保險乃立法機關本於憲法保護勞工、實施社會保險之基本國策所建立之社會福利制度,旨在保障勞工生活安定、促進社會安全。

(B)無固定雇主之勞工不得參加勞工保險 →錯誤

如下所述。

(C)勞工應依法一律強制加入勞工保險 →正確

釋字第609號解釋文理由書第一段:

勞工保險除自願參加保險者外,更具有強制性,凡符合一定條件之勞工均應全部參加該保險

(D)係國家為實現憲法增修條文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之基本國策而建立之制度→正確如A選項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