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何者非憲法或法律規定須超出黨派以外行使職權之人員?
(A)監察委員
(B)考試委員
(C)法官
(D)國防部部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5556
統計:A(3),B(8),C(3),D(58),E(0)

用户評論

路人甲】評論

須超出黨派以外行使職權的有1.檢察官 (法官法第86條)2.法官 (憲法80條 包含司法院大法官、各級法院法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3.考試委員 (憲法88條)4.監察委員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5.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6.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7.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第6條第3項)8.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8條)9.中央選舉委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第2項)10. 陸海空軍 (憲法第138條)

937 Joy】評論

最佳解!Amy Chien 高三下 (2012/07/19) 57 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第88條:考試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司法院組織法第5條: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第13條:本會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並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第9條第3項:本會委員於審議、決定有關公務人員再復審及再申訴案件時,應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線上測驗: /ite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