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何者非總統解職之事由?
(A)罷免案經罷免投票通過
(B)彈劾案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
(C)因犯內亂或外患罪經第一審判決有罪
(D)任期屆滿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1127
統計:A(2),B(15),C(37),D(17),E(0)

用户評論

國考生】評論

憲法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二種情形 1.總統犯內亂或外患罪判決確定  2.非經罷免(A)、(B)、(D)都是解職事由(C)犯內亂或外患罪經判決確定,始得解職如果是 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村(里)長,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規定,解職要件為:1.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選舉無效確定2.犯內亂罪、外患罪、貪汙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確定者附帶一提:解職:解除職務 不具有職務執行權限停職:停止職務 具有職務但不能執行權限

支持公開解答】評論

內亂或外患罪經第一審判決有罪,為地方首長停職之事由,非總統解職之事由。這樣解釋的話,那總統要追到第三審判決有罪才能解職嗎?

arshudo】評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華民國總統……彈劾[編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彈劾案需經立法院提議及決議,並交由司法院大法官所組成的憲法法庭審理。[33]總統遭罷免、彈劾或判刑確定去職卸任,以及卸任總統被彈劾確定,無卸任總統的禮遇……To 樓上: 內亂,外患罪,只有二審。(高院,最高院)

traveler-修煉中】評論

這我查不到佐證論述。但,如為樓上所言, (C)犯內亂或外患罪第一審判決有罪 還須經罷免程序,始得解職就法理而言,有無可能出現:總統有罪定讞,發監執行,罷免卻沒過,只好在監所辦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