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評論
所謂的權利公平,是指事實上的不平等,透過法律制定,始得不利結果轉為有利制度。就建築法設有無障礙設施,原本建築法只有符合常人的限制,未考慮到身心障礙者的不便,透過修法,將對身心障礙者轉為有利結果。
【國考生】評論
【方蔥香】評論
社會正義=幫助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