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abynora23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003條(日常家務之代理權)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夫妻之一方濫用前項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民法第1003-1條(家庭生活費用之分擔方式)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對內責任)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對外責任)
【用戶】babynora23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003條(日常家務之代理權)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夫妻之一方濫用前項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民法第1003-1條(家庭生活費用之分擔方式)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對內責任)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對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