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民法 第308條 債之全部消滅者,債務人得請求返還或塗銷負債之字據,其僅一部消滅或 負債字據上載有債權人他項權利者,債務人得請求將消滅事由,記入字據 (C) 第341條 清償地,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或得依債之性質 或其它情形決定者外,應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者,於訂約時,其物所在地為之。 二、其它之債,於債權人之住所地為之。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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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305條:「債之全部消滅者,債務人得請求返還或塗銷負債之字據,其僅一部消滅或負債字據上載有債權人他項權利者,債務人得請求將消滅事由,記入字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