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shuai】評論
第 7 條 違反本法行為,不問出於故意或過失,均應處罰。但出於過失者,不得罰以拘留,並得減輕之。第 8 條 左列各款之人之行為,不罰:一、未滿十四歲人。二、心神喪失人。未滿十四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無人管教時,得送交少年或兒童福利機構收容。心神喪失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無人監護或不能監護時,得送交療養處所監護或治療。第 9 條 左列各款之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一、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二、滿七十歲人。三、精神耗弱或瘖啞人。前項第一款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第一項第三款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
【骨頭】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