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其要件為:
(A)處罰以新臺幣 1500 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B)處罰以新臺幣 3000 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C)處罰以新臺幣 4500 元以下罰鍰或警告為限
(D)處罰以新臺幣 5500 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2222
統計:A(222),B(47),C(1),D(0),E(0)

用户評論

Sheng(坐四望三)】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4 條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其處罰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行政罰法 第 19 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PS: 2個不一樣,別搞錯了

spider4069889】評論

統整 行政罰法是3000以下 社維法則是150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