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a990662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起訴有沒有時間限制? 提起一般給付訴訟或確認訴訟,行政訴訟法並沒有規定應於何時起訴。但如果提起撤銷訴訟或課予義務訴訟,您應該要注意:在訴願決定書送達後的2個月內提起訴訟。免經訴願程序時,應於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後2個月內提起。如果是訴願人以外的利害關係人起訴,2個月的起訴期間從利害關係人「知悉時」起算。但從訴願決定書送達後,已過了3年,就不得再起訴。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而行政機關未於法定期間作為,且是免經訴願程序事件,其起訴期間自行政機關應作為期間屆滿後起算,已過了3年,也不得提起(參照行政訴訟法第10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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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訴願14nn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n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n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訴願90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行n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nn訴願85nn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n延長,並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nnn前項期間,於依第五十七條但書規定補送訴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