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4 條及相關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如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出境,下列何者不屬之?
(A)曾冒用身分或持用偽造、變造證件申請或入境者
(B)曾參加內亂、外患團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
(C)曾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
(D)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91935
統計:A(61),B(16),C(23),D(24),E(0)

用户評論

【用戶】April Wa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20 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第三款所稱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曾參加或資助內亂、外患團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二、曾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三、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四、在臺灣地區有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行為,並經有關機關裁處。

【用戶】buttercup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香港澳門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第三款所稱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曾參加或資助內亂、外患團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二、曾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三、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四、在臺灣地區有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行為,並經有關機關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