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3 依民國 106 年 6 月 8 日發布施行之國籍法施行細則,外國人依國籍法第 3 條至第 5 條申請歸化時,下列何者得列入其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中?(A)在臺灣地區就學 (B)因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

【評論內容】國籍法施行細則第5條

本法第三條至第五條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包括本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合法居留期間。

申請人以下列各款事由之一為居留原因者,其居留期間不列入前項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

一、經勞動部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

二、在臺灣地區就學。(A)

三、經有關機關請求內政部移民署禁止其出國。

四、喪失原國籍,尚未取得我國國籍,等待回復原國籍。

五、因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行爭訟程序。(B)

六、因職業災害需接受治療。(C)

七、為刑事案件之被害人、證人。

八、以前七款之人為依親對象。

【評論主題】52.刑事訴訟法上關於羈押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A)偵查中,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之後,不得聲請法院命被告具保停止羈押(B)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均得聲請法院撤銷羈押(C)

【評論內容】(C)案件經上訴者,被告羈押期間如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放。但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刑訴109條

【評論主題】107.下列政府資訊,除依法應限制公開或限制不予提供者外,何者依法應主動公開? (A)組織性、作業性行政規則 (B)中央選舉委員會之會議紀錄 (C)行政契約 (D)陳情之處理結果

【評論內容】

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六、預算及決算書。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C)

前項第五款所稱研究報告,指由政府機關編列預算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之報告或派赴國外從事考察、...

【評論主題】38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有多數國籍時,應適用何國法律?(A)當事人關係最切之國籍地法 (B)行為地法(C)結果發生地法 (D)當事人居所地法

【評論內容】第 2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有多數國籍時,依其關係最切之國籍定其本國法。

第 3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無國籍時,適用其住所地法。

第 4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之住所地法,而當事人有多數住所時,適用其關係最切之住所地法。

當事人住所不明時,適用其居所地法。

當事人有多數居所時,適用其關係最切之居所地法;居所不明者,適用現在地法。

【評論主題】7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執行機關得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事由?(A)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 (B)無充足之執行經費者(C)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 (D)執行目的有難於實現之虞者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6條

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

一、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

二、無適當之執行人員者。

三、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

四、執行目的有難於實現之虞者。

五、執行事項涉及其他機關者。

被請求協助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不能協助者,應附理由即時通知請求機關。

被請求協助機關因協助執行所支出之費用,由請求機關負擔之。

【評論主題】10.下列何者,司法警察官不得逕行逮捕甲?(A)甲被追呼為犯罪人者(B)甲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C)與酒駕並肇事後逃逸的行為人乙同車的甲(D)犯

【評論內容】

刑訴 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D),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A)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B)

【評論主題】9. 甲因涉嫌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犯罪嫌疑重大,司法警察至甲的住家,在甲的住家一樓客廳沙發上對甲依法執行逕行拘提,並進行下列的附帶搜索行為。試問下列司法警察所為的搜索行為,何者違法?(A)司法警察搜索

【評論內容】

刑訴130條 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D上鎖的二樓房間以及浴室非可立即觸及之處所

【評論主題】36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定居得不予許可之情形,下列何者不屬之?(A)依親對象出境已逾 2 年,經通知返國之日起逾 2 個月仍未入境(B)曾有

【評論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4條第2項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定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

一、曾有行方不明紀錄二次或一次達三個月以上。

二、申請時健康檢查不合格。

三、依親對象出境已逾二年,經通知返國之日起逾二個月仍未入境。

四、大陸地區人民未成年,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養子女、孫子女,且其依親對象無管教撫養能力。

五、違反其他法令規定。

【評論主題】11 內政部移民署基於入出國管理之目的,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入出國資料,並保存多久?(A) 10 年 (B) 20 年 (C) 30 年 (D)永久保存

【評論內容】

比較

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8條

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檔案應自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最後一次入國(境)之日起算,保存二十年。但經入出國及移民署報請上級機關同意延長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保存之個人資料,自其身分轉換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後六個月內刪除之。

【評論主題】17 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多少?(A)六分之一以上 (B)五分之一以上 (C)四分之一以上 (D)三分之一以上

【評論內容】

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評論主題】28 大陸地區人民甲為臺灣地區人民乙之配偶,甲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階段,乙不幸因病死亡。下列何者錯誤?(A)乙死亡後,甲之居留原因消失,應廢止其居留許可(B)甲若要繼承乙之遺產,應於乙死亡起三年內以書面

【評論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2項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申請依親居留原因消失。但已許可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依親對象死亡。

(二)於離婚後三十日內與原依親對象再婚。

(三)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四)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二、無正當理由不按捺指紋。

三、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面談或未通過面談。

四、喪失大陸地區人民身分。

五、其他不符申請程序之情形。

【評論主題】16 依護照條例第 19 條及相關規定,下列何者並非應申請換發護照之事由?(A)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B)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C)護照所餘效期不足 1 個月 (D)持照人之性別

【評論內容】護照條例第1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二、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

三、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四、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五、護照製作有瑕疵。

六、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所餘效期不足一年。

二、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三、持照人認有必要,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評論主題】17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4 條及相關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如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出境,下列何者不屬之?(A)曾冒用身分或持用偽造、變造證

【評論內容】

香港澳門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

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第三款所稱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曾參加或資助內亂、外患團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

二、曾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

三、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

四、在臺灣地區有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行為,並經有關機關裁處。

【評論主題】13 依民國 106 年 6 月 8 日發布施行之國籍法施行細則,外國人依國籍法第 3 條至第 5 條申請歸化時,下列何者得列入其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中?(A)在臺灣地區就學 (B)因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

【評論內容】國籍法施行細則第5條

本法第三條至第五條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包括本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合法居留期間。

申請人以下列各款事由之一為居留原因者,其居留期間不列入前項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

一、經勞動部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

二、在臺灣地區就學。(A)

三、經有關機關請求內政部移民署禁止其出國。

四、喪失原國籍,尚未取得我國國籍,等待回復原國籍。

五、因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行爭訟程序。(B)

六、因職業災害需接受治療。(C)

七、為刑事案件之被害人、證人。

八、以前七款之人為依親對象。

【評論主題】16 依護照條例第 19 條及相關規定,下列何者並非應申請換發護照之事由?(A)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B)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C)護照所餘效期不足 1 個月 (D)持照人之性別

【評論內容】護照條例第1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二、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

三、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四、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五、護照製作有瑕疵。

六、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所餘效期不足一年。

二、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三、持照人認有必要,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評論主題】23 依據沒收人口販運犯罪所得撥交及被害人補償辦法第 3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償金之種類?(A)遺屬補償金 (B)重傷補償金 (C)生活補償金 (D)精神慰撫金

【評論內容】

沒收人口販運犯罪所得撥交及被害人補償辦法第3條:

被害人補償金之種類及支付對象如下:

一、遺屬補償金:支付因人口販運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

二、重傷補償金:支付因人口販運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者。

三、精神慰撫金:支付因人口販運犯罪行為被害而精神受傷害者。

【評論主題】10 下列有關香港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之程序,何者錯誤?(A)在香港之香港居民第一次申請者,應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並核轉內政部移民署辦理核發(B)在海外地區之香港居民應向內政部

【評論內容】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8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向下列單位申請:

一、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並核轉移民署辦理。但第二次以後申請者,得由移民署派駐之人員核發或逕向移民署申請。

二、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並由移民署派駐之人員審查後,核轉移民署辦理。

【評論主題】7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地方主管機關掌理之事項?(A)就業歧視之認定(B)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許可及管理(C)外國人在我國境內工作之管理及檢查(D)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6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相關原住民就業服務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國民就業政策、法令、計畫及方案之訂定。

二、全國性就業市場資訊之提供。

三、就業服務作業基準之訂定。

四、全國就業服務業務之督導、協調及考核。

五、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許可及管理。(B)

六、辦理下列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

(一)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二)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

(三)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工作。

七、其他有關全國性之國民就業服務及促...

【評論主題】5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人口販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下列何種比例?(A) 2 分之 1 (B) 3 分之 1 (C) 4 分之 1 (D) 5 分之 1

【評論內容】

人口販運防治法第 36 條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人口販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4 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下列關於人員遣返之規定,何者錯誤?(A)雙方同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並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證據)、簽署交接書(B)受請求方已對遣返對象進行司法程序者

【評論內容】

六、人員遣返

            雙方同意依循人道、安全、迅速、便利原則,在原有基礎上

            ,增加海運或空運直航方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並

            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證據)、簽署交接書。(A)

            受請求方已對遣返對象進行司法程序者,得於程序終結後遣

            返。(B)

            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視情決定遣

            返。(C)

            非經受請求方同意,請求方不得對遣返對象追訴遣返請求以

            外的行為。(D)

【評論主題】16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未依規定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關於其補償及賠償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適用行政執行法 (B)準用警

【評論內容】

規定在72條第4項~

第一項所定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其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B)第十一條規定,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支付(C);其係出於故意者(D),該署得對之求償。

【評論主題】39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之執行方法?(A)沒入 (B)管收 (C)處以怠金 (D)斷絕營業所必須之水電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之方法

行政執行法第28條: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C)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D)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B管收則規定在行政執行法第17條

A沒入是行政罰

【評論主題】50 關於停留簽證之申請,下列何者錯誤?(A)停留簽證之效期、入境次數及停留期限,依申請人國籍、來我國目的、所持護照種類及效期等核定之(B)在我國境內每次停留不超過 6 個月(C)簽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

【評論內容】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

本條例第十條所稱短期停留,指擬在我國境內每次作不超過六個月之停留者(B)。

停留簽證之效期、入境次數及停留期限,依申請人國籍、來我國目的、所持護照種類及效期等核定之(A)。

停留簽證之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C),入境次數分為單次及多次(D)。

【評論主題】49 依「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標準」第 2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簽證應收費之項目?(A)簽證費 (B)面談費 (C)郵電費 (D)特別處理費

【評論內容】

第2條: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簽證,應收費項目如下:

一、簽證費。

二、特別處理費。

三、郵電費。

【評論主題】45 下列何者非屬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扣留護照之法定事由?(A)護照係偽造或變造 (B)護照係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證件申請(C)申請護照資料虛偽不實 (D)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

【評論內容】

護照條例第24條:

護照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持照人向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出示護照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扣留其護照:

一、護照係偽造或變造(A)、冒用身分、申請資料虛偽不實(C)或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證件申請(B)。

二、持照人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經查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形。

偽造護照,不問何人所有者,均應予以沒入。

第25條第2項: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一、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情形。

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D)

三、依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

四、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

五、喪失我國國籍。

六、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

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

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評論主題】44 下列何種情形,應申請換發護照?(A)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B)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C)護照所餘效期不足 1 年 (D)持照人認有必要

【評論內容】

護照條例第1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二、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

三、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B)

四、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五、護照製作有瑕疵。

六、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所餘效期不足一年。(C)

二、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A)

三、持照人認有必要,並經主管機關同意。(D)

【評論主題】42 關於護照之申請程序,下列何者錯誤?(A)未滿 7 歲之人,應由法定代理人父與母共同申請護照(B) 7 歲以上 18 歲未滿之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C)已結婚之未成年人申請護

【評論內容】

護照條例第16條:

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但已結婚或十八歲以上者,不在此限。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請。

前二項之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

【評論主題】41 依護照條例之規定,護照由下列何機關製定?(A)行政院 (B)外交部 (C)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D)內政部移民署

【評論內容】

第 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外交部。

第 3 條

護照由主管機關製定。

【評論主題】39 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49 條之規定,醫療機構依法代為申請之大陸地區人民在臺接受美容醫學服務而有逾期停留者,應於該大陸地區人民逾期停留之日起算幾日內協尋?(A) 3 日 (B

【評論內容】

第49條第1項:

醫療機構依前條代為申請之大陸地區人民在臺有逾期停留者,應於該大陸地區人民逾期停留之日起算七日內協尋;屆協尋期仍未歸者,逾期停留之第一人予以警示,自第二人起,每逾期停留一人,由主管機關不予受理其代申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接受健康檢查或美容醫學服務一個月。第一次逾期停留如同時有二人以上者,自第二人起,每逾期停留一人,不予受理醫療機構代申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接受健康檢查或美容醫學服務一個月;最近一年內累計逾期停留達十人以上,自第十一人起,每逾期停留一人,不予受理二個月。

【評論主題】38 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42 條之規定,以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服務之大陸地區人民,不得轉任或兼任該跨國企業以外之職務,其有轉任、兼任或離職者,應於幾日內離境?(A

【評論內容】

第42條:

以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服務之大陸地區人民,不得轉任或兼任該跨國企業以外之職務,其有轉任、兼任或離職者,應於十日內離境。

【評論主題】36 依「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收容處所設置及管理辦法」第 6 條之規定,下列有關受收容人入所處置之敘述,何者錯誤?(A)按捺指紋 (B)抽血檢驗 (C)檢查其身體 (D)照相

【評論內容】

第6條:

受收容人入所時,收容處所應檢查其身體(C),並按捺指紋(A)及照相(D)。受收容人為婦女者,檢查身體應由女性人員為之。

【評論主題】33 下列有關「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屬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B)係由教育部訂定(C)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修業期間及修習課程,應與臺灣地區同級

【評論內容】

第 7 條

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修業期間及修習課程,應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各級學歷或學位之修業期間,規定如下:

一、持專科學歷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二、持學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三十二個月。

三、持碩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八個月。

四、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五、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二十四個月。

六、以專科學校畢業學歷或具專科學校畢業同等學力進修學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經由學術合作,同時在臺灣地區大學及本部認可名冊內所列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

【評論主題】31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內政部移民署得為下列何種處置?(A)得逕行強制出境 (B)限令其於 20 日內出境(C)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處罰鍰

【評論內容】

兩岸條例第18條: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入境。

二、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

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四、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

五、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六、非經許可與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以任何形式進行涉及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商。

【評論主題】27 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下列何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A)行政院 (B)行政院大陸委員會(C)各該主管機關 (D)行政院大陸委員

【評論內容】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1條:

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 (構) ,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

【評論主題】26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依規定查證身分,得採行必要措施,下列何者不屬之?(A)攔停交通工具 (B)詢問犯罪嫌疑(C)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D)於現場無從確定身分者,得將其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8條:

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依前條規定查證身分,得採行下列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或其他交通工具。(A)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國籍、入出國資料、住(居)所、在臺灣地區停留或居留期限及相關身分證件編號。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C)

四、有事實足認受查證人攜帶足以傷害執行職務人員或受查證人生命、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攜帶之物;必要時,並得將所攜帶之物扣留之。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9條第1項:

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依第六十七條規定實施查證,應於現場為之。但經受查證人同意,或於現場為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將其帶往勤務處所:

一、無從確定身分。(D)

二、對受查證人將有不利影響。

三、妨礙交...

【評論主題】23 依「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舉發之敘述,何者錯誤?(A)數人共同舉發者,其獎金平均分配(B)匿名、不以真實姓名舉發者,不予獎勵(C)數人先後舉發者,其獎金給與最先舉發

【評論內容】

第 6 條: 匿名、不以真實姓名舉發或舉發而欠缺具體事證者,不予獎勵。

第 8 條: 數人共同舉發者,其獎金平均分配。

數人先後舉發者,其獎金給與最先舉發者;數人分別舉發而無法辨明舉發時間先後者,其獎金平均分配。舉發人因舉發在後而未受獎金分配,所提供之具體事證,對於查處該事件有重要幫助者,酌發獎金。

【評論主題】20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外國人於入出國接受證照查驗時,內政部移民署得運用生物特徵辨識科技,蒐集個人識別資料後錄存。未滿幾歲者,不適用之?(A) 7 歲 (B) 14 歲 (C) 18 歲 (D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91條:

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於入出國(境)接受證照查驗或申請居留、永久居留時,入出國及移民署得運用生物特徵辨識科技,蒐集個人識別資料後錄存。

前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未滿十四歲。

二、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免申請外僑居留證。

三、其他經入出國及移民署專案同意。

未依第一項規定接受生物特徵辨識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不予許可其入國(境)、居留或永久居留。

有關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之對象、內容、方式、管理、運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19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移民機關對當事人實施暫時留置之時間,下列何者錯誤?(A)應於目的達成或已無必要時,立即停止 (B)對外國人不得逾 2 小時(C)對國民不得逾 2 小時 (D)對大陸地區人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第2項:

依前項規定對當事人實施之暫時留置,應於目的達成或已無必要時,立即停止。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國民不得逾二小時,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六小時。

【評論主題】17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者,可能被依該法處以下列何種處罰?(A)罰金 (B)罰鍰 (C)怠金 (D)代金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

違反本法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亦同。

【評論主題】16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未依規定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關於其補償及賠償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適用行政執行法 (B)準用警

【評論內容】

規定在72條第4項~

第一項所定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其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B)第十一條規定,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支付(C);其係出於故意者(D),該署得對之求償。

【評論主題】15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得對受查證人使用戒具之法定事由,不包括下列何者?(A)無從確定其身分 (B)毀損他人物品 (C)有抗拒之行為 (D)有逃亡之虞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條第1項:

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得配帶戒具或武器。

前項所定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使用戒具:

一、有抗拒(C)之行為。

二、攻擊執行人員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B),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

三、逃亡(D)或有逃亡之虞。

四、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

【評論主題】14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內政部移民署對在我國停留期間逾多久之香港居民應進行查察登記?(A) 15 日 (B) 30 日 (C) 3 個月 (D) 6 個月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1條第1項:

入出國及移民署對在我國停留期間逾三個月、居留或永久居留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應進行查察登記。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對前項所定查察登記,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評論主題】13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得暫時將當事人留置於勤務處所進行調查之法定事由,不包括下列何者?(A)所持護照顯係無效、偽造或變造 (B)拒絕接受查驗(C)臨時入國申請審查 (D)嚴重妨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

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有事實足認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暫時將其留置於勤務處所,進行調查:

一、所持護照或其他入出國證件顯係無效、偽造或變造。(A)

二、拒絕接受查驗或嚴重妨礙查驗秩序。(B) (D)

三、有第七十三條或第七十四條所定行為之虞。

四、符合本法所定得禁止入出國之情形。

五、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留置。

六、其他依法得暫時留置。

依前項規定對當事人實施之暫時留置,應於目的達成或已無必要時,立即停止。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國民不得逾二小時,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六小時。

第一項所定暫時留置之實施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9 對於暫予收容處分不服者,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應依下列何種程序提起救濟?(A)收容訴願 (B)收容異議 (C)確認訴訟 (D)撤銷訴訟

【評論內容】

第38-2條

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暫予收容處分不服者,得於受收容人收受收容處分書後暫予收容期間內,以言詞或書面敘明理由,向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其以言詞提出者,應由入出國及移民署作成書面紀錄。

*得提起之人: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

*向何機關提起:移民署

*方式:言詞或書面

【評論主題】8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因僑居地區之特殊狀況,必須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者,由主管機關就特定國家、地區訂定居留或定居辦法,報請下列何者核定?(A)行政院 (B)內政部 (C)外交部 (D)教育部

【評論內容】

第16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因僑居地區之特殊狀況,必須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者,由主管機關就特定國家、地區訂定居留或定居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本法主管機關已經是內政部~所以不可能再報請內政部核定~

【評論主題】4 內政部移民署對依規定禁止出國者之處理程序,下列何者錯誤?(A)對通緝犯,應於查驗發現時通知管轄司法警察機關處理(B)對偽造護照者,應於查驗發現時立即逮捕,移送司法機關(C)對法院限制出國者,應於查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規定:

依第一項第二款(A通緝中)規定禁止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於查驗發現時應通知管轄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入國時查獲亦同;依第一項第八款(B護照、航員證、船員服務手冊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規定禁止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於查驗發現時應立即逮捕,移送司法機關。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應禁止出國之情形,由司法、軍法機關通知入出國及移民署;第十款情形,由各權責機關通知入出國及移民署。

司法、軍法機關、法務部調查局或內政部警政署因偵辦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案件,情況急迫,得通知入出國及移民署禁止出國,禁止出國之期間自通知時起算,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第一項第二款(通緝)或第八款(護照係偽...

【評論主題】14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種行政處分,相對人得依據信賴保護原則請求補償?(A)撤銷負擔行政處分 (B)因未履行負擔而廢止授益行政處分(C)因違反法令而廢止授益行政處分 (D)撤銷違法授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20條: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屬行政契約之和解契約?(A)因違規車輛之駕駛人為何,無法查知,警察命同車之人確認(B)警察命令違法集會之群眾立即解散,民眾隨即離開(C)違法侵害他人權益者與被害人成立賠償協議(D)因業者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36條

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52.刑事訴訟法上關於羈押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A)偵查中,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之後,不得聲請法院命被告具保停止羈押(B)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均得聲請法院撤銷羈押(C)

【評論內容】(C)案件經上訴者,被告羈押期間如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放。但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刑訴109條

【評論主題】177.Eddie ______ his failure on bad luck.(A) sank (B) defined(C) blamed(D) drafted

【評論內容】

Eddie把他的失敗歸咎於壞運氣

A 使下沉;搞垮

B 下定義

C 責怪;歸咎於

D 選秀;打草搞

【評論主題】173.The audience held their breath and sat motionless in the theater as they watched the tragic hist

【評論內容】

題目有誤 the tragic historicalevent 合在一起害我以為是一個字 = =

 historical event 

【評論主題】137.The _______ king doesn’t allow any challenges to his power.(A) imperious(B) merry(C) innocent(D)

【評論內容】

專橫的國王不允許任何對他權力的挑戰

A 專橫的

B 歡樂的

C 清白的;天真的

D 不動的;靜止的

【評論主題】125.The bad king is cruel to his _______ and collects heavy taxes from them.(A) objects(B) subjects(

【評論內容】

subject 是科目的意思也有國民的意思

【評論主題】124.A brief introduction of the speaker _______ the speech.(A) perceived(B) wrapped(C) preceded(D) r

【評論內容】

在演講之前演講者先做了一個簡單的介紹

A 理解;注意到

B 包;纏繞

C 在...之前

D 收到

【評論主題】267.Joan of Arc was a national ____ because she saved France from the English in the Hundred Years’

【評論內容】

A 指揮官

B 評論的人

C 海洛因

D 女英雄

【評論主題】63.I’m busy now. I’m sorry I can’t help _____ the flowers.   (A) watering      (B) watered  (C) wate

【評論內容】

A: can't help watering 是忍不住(無法停止)澆花

D:才是不能幫忙澆花

【評論主題】35.Everything he ______ away from him before he returned to his hometown. (A) took (B) had been take

【評論內容】

這題有陷阱容易選到B

Everything he had主詞(他所有的東西)had been taken away from him(被奪走了)before he returned to his hometown(在他回到家鄉之前).

【評論主題】30.There is a lot of ____between the host and audience in TV call in shows.(A)do’s and don’t’s (B)p’

【評論內容】

A 行為準則 (該做的與不該做的)

B mind your p's and q's 謹慎小心

C 交換意見

D 捉迷藏

【評論主題】29.If help does not come,we must ____to the end. (A)bear (B)endeavor (C)retain (D)strain

【評論內容】

如果幫手沒來 我們必須要努力(endeavor)到最後

A 承擔;生(小孩)

B 努力

C 保有

D 拉緊;扭傷

【評論主題】28.The convenience store’s ______tape enabled the police to catch the robber in a hour.(A)souvenir (

【評論內容】

便利商店的監視器錄影帶(surveillance tape)使警方能夠在一小時之內抓到強盜

A 紀念品

B 監督 監視

C 額外費 附加費

D 過量

【評論主題】23.The car accident left an ______scar on his face.He has been upset since then. (A) forever (B)eter

【評論內容】

題目應該有錯 

是 a permanent scar 不是an

【評論主題】20.Tell me what happened at the end of the love story.Don’t keep me in ____.(A)suspense (B)memory (C

【評論內容】

suspense 懸念 懸疑

don't keep me in suspense 口語 別賣關子了 快跟我說吧(別讓我在懸疑之中)  

【評論主題】10.The doctor made a_____ examination of his lungs to see if anything was wrong.(A)transitional (B)h

【評論內容】

thorough examination 徹底的檢查

醫生對他的肺做了徹底的檢查來看有沒有什麼問題

【評論主題】19.羈押之被告,有下列何種情形,具保聲請停止羈押時,不得駁回?(A)所犯為竊盜罪 (B)懷胎三月(C)生產後正做月子中 (D)正染上感冒中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114條

羈押之被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

一、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但累犯

  、常業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犯罪或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

  項羈押者,不在此限。

二、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

三、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評論主題】3. 關於累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受有罪之宣告,五年以內再犯罪者(B)受刑罰之執行完畢,五年以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C)受徒刑之執行完畢,五年以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D)受徒刑之執行完畢

【評論內容】

刑法第47條 第一項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內以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13 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接待及服務事宜,得由下列何者辦理,各相關機關應予必要之協助?(A)中華救助總會 (B)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C)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D)臺灣世界展望會

【評論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46條:

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接待及服務事宜,得由中華救助總會辦理,各相關機關應予必要之協助。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2條: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社會交流之接待服務事宜,得由中華救助總會辦理,各相關機關應予必要之協助。

【評論主題】107.下列政府資訊,除依法應限制公開或限制不予提供者外,何者依法應主動公開? (A)組織性、作業性行政規則 (B)中央選舉委員會之會議紀錄 (C)行政契約 (D)陳情之處理結果

【評論內容】

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六、預算及決算書。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C)

前項第五款所稱研究報告,指由政府機關編列預算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之報告或派赴國外從事考察、...

【評論主題】【題組】24.承上題,內政部上開徵收處分因未踐行協議價購之先行程序,被行政法院認定為違法。惟基於公益之考量,行政法院欲依行政 訴訟法第 198 條及第 199 條規定作成情況裁判。關於裁判書之寫法,下

【評論內容】

198

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

前項情形,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

199

行政法院為前條判決時,應依原告之聲明,將其因違法處分或決定所受之損害,於判決內命被告機關賠償。

原告未為前項聲明者,得於前條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向行政法院訴請賠償。

【評論主題】23 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之案件,下列關於不利益變更禁止之敘述,何者正確?(A)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上級審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B)上級審法院絕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370條 第一項

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8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有多數國籍時,應適用何國法律?(A)當事人關係最切之國籍地法 (B)行為地法(C)結果發生地法 (D)當事人居所地法

【評論內容】第 2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有多數國籍時,依其關係最切之國籍定其本國法。

第 3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無國籍時,適用其住所地法。

第 4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之住所地法,而當事人有多數住所時,適用其關係最切之住所地法。

當事人住所不明時,適用其居所地法。

當事人有多數居所時,適用其關係最切之居所地法;居所不明者,適用現在地法。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A)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B)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C)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為無國籍者(D)出生於中華民國籍船艦上,父母為外

【評論內容】

國籍法第2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不屬於外國人得在我國居留,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之情形?(A)駐我國之外國機構執行公務者及其隨從人員 (B)應科技部之邀至我國擔任短期講學者(C)駐我國之外交人員眷屬 (D)經外交部專案核發禮

【評論內容】第 27 條

下列外國人得在我國居留,免申請外僑居留證:

一、駐我國之外交人員及其眷屬、隨從人員。

二、駐我國之外國機構、國際機構執行公務者及其眷屬、隨從人員。

三、其他經外交部專案核發禮遇簽證者。

前項人員,得由外交部列冊知會入出國及移民署。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不屬於外國人得在我國居留,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之情形?(A)駐我國之外國機構執行公務者及其隨從人員 (B)應科技部之邀至我國擔任短期講學者(C)駐我國之外交人員眷屬 (D)經外交部專案核發禮

【評論內容】第 27 條

下列外國人得在我國居留,免申請外僑居留證:

一、駐我國之外交人員及其眷屬、隨從人員。

二、駐我國之外國機構、國際機構執行公務者及其眷屬、隨從人員。

三、其他經外交部專案核發禮遇簽證者。

前項人員,得由外交部列冊知會入出國及移民署。

【評論主題】28.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最多不得超過幾人?(A) 3 人 (B) 5 人 (C) 7 人 (D)法律並無限制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28條

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三人

【評論主題】【題組】6.Steve’s description of the place was so ______ that I could almost picture it in my mind.(A)bi

【評論內容】

我覺得這份很多題答案都好怪

【評論主題】【題組】11. Lady Gaga____ young people to live their lives the way they want.(A)releases (B)inspires (C)

【評論內容】

Lady Gaga 啟發年輕人以他們想要的方式過生活

A 發行

B 啟發

C 承諾

D 主持

【評論主題】11.犯罪行為人甲殺人後,在返家途中,因衣服沾有血跡顯為可疑,經路人 A 報警後,警察乙循線將甲以準現行犯逮捕,並對甲之身體、隨身攜帶之背包加以搜索。問乙所實施之搜索為下列何者?(A)緊急搜索 (B)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130條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