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羈押之被告,有下列何種情形,具保聲請停止羈押時,不得駁回?
(A)所犯為竊盜罪
(B)懷胎三月
(C)生產後正做月子中
(D)正染上感冒中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75
統計:A(5),B(29),C(43),D(3),E(0)

用户評論

buttercup】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羈押之被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一、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但累犯  、常業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犯罪或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  項羈押者,不在此限。二、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三、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岩田光夫】評論

行政執行法的相關題目管收條例(停止管收):因管收而其一家生計有難以維持之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