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辦理土地總登記時,下列有關公告期限之敘述,何者正確?
(A)無主土地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十五日
(B)囑託登記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十五日
(C)逕為登記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D)申請登記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1),B(62),C(6),D(2),E(0)
用户評論
【茜茜兒】評論
(A)無主土地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十五日 →30日(土法58II)(B)囑託登記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十五日 (C)逕為登記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15日(土法58I)(D)申請登記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十日→15日(土登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