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有關儲存六類物品之數量在管制量二十倍以下者,其供作室內儲存場所使用,下列何者符合規定?①均應設於牆壁、柱及地板為防火構造建築物之第一層 ②地板應高於地面,且樓層高度不得超過 5 公尺 ③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 75 平方公尺 ④同一樓層不得相臨設置 ⑤不得設置窗戶
(A)①③④
(B)①②⑤
(C)③④⑤
(D)②③④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
統計:A(31),B(31),C(19),D(14),E(0)
用户評論
【小瘦】評論
應設於牆壁、柱及地板均為防火構造建築物之第一層或第二層 地板應高於地面,且樓層高度不得超過 6 公尺牆壁、樑、柱、地板及上層之地板應為防火構造,且應以厚度七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或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地板或牆壁與其他場所區劃,外牆有延燒之虞者,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開口。出入口應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