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imilian】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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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焰標示應採張貼、縫製、鑲釘或懸掛等方式,標示於各防焰物品或其材料本體上顯著處;其標示方式如下表: 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種類 洗濯試驗種類標示方法窗簾及布幕具耐洗性能者洗濯後不需再加工處理者現況、水洗及乾洗 縫製除水洗外,洗濯後須再加工處理者現況及水洗除乾洗外,洗濯後須再加工處理者現況及乾洗 不具耐洗性能者現況 張貼 地毯等地坪舖設物 現況縫製或鑲釘展示用廣告板現況 張貼施工用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