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4 火場各級指揮官應配戴指揮臂章,下列何者配戴方式正確?(A)火場總指揮官、副總指揮官佩戴紅色臂章 (B)救火指揮官佩戴黃色臂章(C)警戒指揮官佩戴藍色臂章 (D)偵查指揮官佩戴灰色臂章
【評論內容】
四、火場指揮官得穿戴指揮n臂章、背心或其他識別n方式。(1060105修正了)一、放寬識別方式之規定,n不限於臂章,凡能識別n各項火場指揮官者皆n可。 二、考量實務上火場指揮官n較少穿戴臂章、背心或n其他識別方式,爰將n「應」穿戴…,修正為n「得」穿戴…。另配合n刪除第二項「前項臂章n由消防局製發」規定。
【評論主題】40 依消防法及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有關液化石油氣容器之檢驗期限規定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中華民 ,國 94 年 3 月 1 日以後,瓶齡在 20 年以內者,每 A 年檢驗一次,超過 20 年且未
【評論內容】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九十四年三月一日以後者,依下表推算其下次檢驗n日期。 瓶齡 檢驗年限未滿 18 年 -----------------5年18 年以上n未滿 19 年 ------4年19 年以上n未滿 20 年------3年 20 年以上n下次檢驗年 ----2年容器瓶齡屆滿三十年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n第一項容器下次檢驗期限,自前次檢驗日期之翌日起算。
【評論主題】32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應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由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訓練時間不得少於 A 小時,且每 B 年
【評論內容】第十九條之二
【評論主題】18. 依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規定,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之期限,以受理案件後幾日內結案為原則?(A) 3~5 日 (B)10~15 日 (C) 15~20 日 (
【評論內容】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十二、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之期限,以受理案件後七至十日內結案為原則。但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構造複雜者,得視需要延長,並通知申請人,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
【評論主題】16.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證書中之記載事項變更時,檢修機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多久時間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證書?(A)10 日內 (B)15 日內 (C)20 日內 (D)30 日內
【評論內容】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修★★★...
【評論主題】15. 有關建築物之各樓層供避難及消防搶救用之有效開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開口面臨道路或寬度 3 公尺以上之通路。(B)開口下端距樓地板面 120 公分以內。(C)開口無柵欄且內部未設妨礙避難之
【評論內容】
有效開口,指符合下列規定者:一、開口下端距樓地板面一百二十公分以內。二、開口面臨道路或寬度一公尺以上之通路。三、開口無柵欄且內部未設妨礙避難之構造或阻礙物。四、開口為可自外面開啟或輕易破壞得以進入室內之構造。採一般玻璃門 窗時,厚度應在六毫米以下。
【評論主題】2.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容器串接使用場所串接使用量在 80公斤以上至 120 公斤以下者,其安全設施及管理應符合之規定以下何者錯誤?(A)使用及備用之容器應直立
【評論內容】
應每月自行檢查第一目至第七目規定事項至少一次,檢查資料並應 保存二年。
【評論主題】40 依消防法及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有關液化石油氣容器之檢驗期限規定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中華民 ,國 94 年 3 月 1 日以後,瓶齡在 20 年以內者,每 A 年檢驗一次,超過 20 年且未
【評論內容】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九十四年三月一日以後者,依下表推算其下次檢驗n日期。 瓶齡 檢驗年限未滿 18 年 -----------------5年18 年以上n未滿 19 年 ------4年19 年以上n未滿 20 年------3年 20 年以上n下次檢驗年 ----2年容器瓶齡屆滿三十年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n第一項容器下次檢驗期限,自前次檢驗日期之翌日起算。
【評論主題】15. 有關建築物之各樓層供避難及消防搶救用之有效開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開口面臨道路或寬度 3 公尺以上之通路。(B)開口下端距樓地板面 120 公分以內。(C)開口無柵欄且內部未設妨礙避難之
【評論內容】
有效開口,指符合下列規定者:一、開口下端距樓地板面一百二十公分以內。二、開口面臨道路或寬度一公尺以上之通路。三、開口無柵欄且內部未設妨礙避難之構造或阻礙物。四、開口為可自外面開啟或輕易破壞得以進入室內之構造。採一般玻璃門 窗時,厚度應在六毫米以下。
【評論主題】40 依消防法及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有關液化石油氣容器之檢驗期限規定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中華民 ,國 94 年 3 月 1 日以後,瓶齡在 20 年以內者,每 A 年檢驗一次,超過 20 年且未
【評論內容】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九十四年三月一日以後者,依下表推算其下次檢驗n日期。 瓶齡 檢驗年限未滿 18 年 -----------------5年18 年以上n未滿 19 年 ------4年19 年以上n未滿 20 年------3年 20 年以上n下次檢驗年 ----2年容器瓶齡屆滿三十年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n第一項容器下次檢驗期限,自前次檢驗日期之翌日起算。
【評論主題】34 火場各級指揮官應配戴指揮臂章,下列何者配戴方式正確?(A)火場總指揮官、副總指揮官佩戴紅色臂章 (B)救火指揮官佩戴黃色臂章(C)警戒指揮官佩戴藍色臂章 (D)偵查指揮官佩戴灰色臂章
【評論內容】
四、火場指揮官得穿戴指揮n臂章、背心或其他識別n方式。(1060105修正了)一、放寬識別方式之規定,n不限於臂章,凡能識別n各項火場指揮官者皆n可。 二、考量實務上火場指揮官n較少穿戴臂章、背心或n其他識別方式,爰將n「應」穿戴…,修正為n「得」穿戴…。另配合n刪除第二項「前項臂章n由消防局製發」規定。
【評論主題】40 依消防法及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有關液化石油氣容器之檢驗期限規定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中華民 ,國 94 年 3 月 1 日以後,瓶齡在 20 年以內者,每 A 年檢驗一次,超過 20 年且未
【評論內容】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九十四年三月一日以後者,依下表推算其下次檢驗n日期。 瓶齡 檢驗年限未滿 18 年 -----------------5年18 年以上n未滿 19 年 ------4年19 年以上n未滿 20 年------3年 20 年以上n下次檢驗年 ----2年容器瓶齡屆滿三十年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n第一項容器下次檢驗期限,自前次檢驗日期之翌日起算。
【評論主題】32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應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由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訓練時間不得少於 A 小時,且每 B 年
【評論內容】第十九條之二
【評論主題】18. 依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規定,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之期限,以受理案件後幾日內結案為原則?(A) 3~5 日 (B)10~15 日 (C) 15~20 日 (
【評論內容】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十二、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之期限,以受理案件後七至十日內結案為原則。但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構造複雜者,得視需要延長,並通知申請人,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
【評論主題】20依消防法有關管理權人罰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供營業使用場所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B)規避、妨礙或拒絕消防安全檢查
【評論內容】
第 35 條
(罰則)
依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或依同
條第四項所定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
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7 條
(罰則)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第四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之
規定或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
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
【評論主題】11 依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之規定,有關防火水幕設備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加壓送水裝置啟動後 3 分鐘內應能形成水幕 (B)防護之儲槽容量達一萬公秉以上者,其緊急電源供電容量時間為 180
【評論內容】
防火水幕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發電機設備、蓄電池設備或具有相
同效果之引擎動力系統,其供電容量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儲槽容量未達一萬公秉者為一百八十分鐘。
(二) 儲槽容量達一萬公秉以上者為三百六十分鐘。
【評論主題】14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高度及中度危險工作場所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未超過 5.5 公尺之場所,可稱為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B)儲存易燃
【評論內容】
高度危險工作場所: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超過五點五
公尺者,或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未超過攝氏六十度與攝氏溫度為
三十七點八度時,其蒸氣壓未超過每平方公分二點八公斤或 0.28 百
萬帕斯卡(以下簡稱 MPa)者,或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
場所或石化作業場所,木材加工業作業場所及油漆作業場所等。
四、中度危險工作場所: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未超過五點
五公尺者,或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超過攝氏六十度之作業場所或
輕工業場所。
【評論主題】9 甲乙丙三家瓦斯行設有容器儲存室,其儲存面積分別為 6、16、30 平方公尺,容器儲存室與場外第一類保護物之法定安全距離分別為 X、Y、Z 公尺,請問 X、Y、Z 為多少? (A)8.4、12.0、
【評論內容】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
一類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如下:
│ 儲存面積 (Y) 單位:平公尺 0 ≦Y<8 8 ≦Y<25 25≦Y
│ 安全距離單位:公尺
│對象物
│第一類保護物 9 √2 4.5 √Y 22.5
│第二類保護物 6 √2 3 √Y 15
└─────────────┴─────┴──────┴───┘
【評論主題】7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類別及場所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可燃性高壓氣體包括在攝氏 15 度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 2 公斤以上之液化石油氣 (B)
【評論內容】
可燃性高壓氣體,係指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一、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三十五度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十公斤 以上或一百萬帕斯卡(MPa) 以上之壓縮氣體中之氫氣、乙烯、甲烷 及乙烷。二、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十五度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二公斤以 上或零點二百萬帕斯卡(MPa) 以上之壓縮乙炔氣。
三、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三十五度以下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二 公斤以上或零點二百萬帕斯卡(MPa) 以上之液化氣體中之丙烷、丁烷及液化石油氣。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氣體。
室內儲槽場所:在建築物內設置容量超過六百公升且不可移動之儲槽
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室外儲槽場所:在建築物外地面上設置容量超過六百公升...
【評論主題】8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之設置位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製造場所與廠區外之戲院、電影院之安全距離應在 50 公尺以上 (B)製造場所設
【評論內容】
二、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上:
(一)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五目、第七目、第二款第一目
、第二目及第五目至第十一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三百人以
上者。
(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第二款第三目及第十二目規定之
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二十人以上者。
於製造場所設有擋牆防護或具有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得
減半計算之。
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四周保留空地寬度應在三公尺以上;儲
存量達管制量十倍以上者,四周保留空地寬度應在五公尺以上。
前項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於設有高於屋頂,為不燃材料建造,具二小時
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且與相鄰場所有效隔開者,得不受前項距離規定
之限制:
一、僅製造或處理高閃火點物品且其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者。
二、因作業流程具有連接性,四周依規定保持距離會嚴重妨害其作業者。
【評論主題】6 依防焰性能試驗基準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自火源點火接觸試樣起,至火源熄滅之時間,稱為點火時間 ②自火源點火接觸試樣起,至試樣停止 燃燒之時間,稱為餘焰時間 ③自點火時間終了起,至試樣停止燃
【評論內容】點火時間:自火源點火接觸試樣起,至停止接觸之時間。n 餘焰時間:自點火時間終了起,試樣之火焰繼續燃燒之時間。n 餘燃時間:自點火時間終了起,至試樣停止燃燒之時間。n 碳化面積:試樣經加熱燃燒後碳化部分之面積。n 碳化距離:試樣經加熱燃燒後碳化部分之最大長度。n 接焰次數:試樣經接觸火源至完全熔融燃燒時之接觸火源次數。
【評論主題】10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易燃液體,係指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在攝氏多少度以下之液體?(A) 47 (B) 93 (C) 100 (D)130
【評論內容】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附表一
【評論主題】5.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建築物高度超過 60 公尺時,連結送水管裝置中繼幫浦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中繼幫浦出水量在每分鐘 2400 公升以上(B)屋頂水箱有 2.5 立方公
【評論內容】
建築物高度超過六十公尺者,連結送水管應採用濕式,其中繼幫浦,依下
列規定設置:
一、中繼幫浦全揚程在下列計算值以上:
全揚程=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配管摩擦損失水頭+落差+放水壓
力
H=h1+h2+h3+60m
二、中繼幫浦出水量在每分鐘二千四百公升以上。
三、於送水口附近設手動啟動裝置及紅色啟動表示燈。但設有能由防災中
心遙控啟動,且送水口與防災中心間設有通話裝置者,得免設。
四、中繼幫浦一次側設出水口、止水閥及壓力調整閥,並附設旁通管,二
次側設逆止閥、止水閥及送水口或出水口。
五、屋頂水箱有零點五立方公尺以上容量,中繼水箱有二點五立方公尺以
上。
六、進水側配管及出水側配管間設旁通管,並於...
【評論主題】30 有關室外消防栓之設置規定,下列何者是正確的?(A)口徑在 63 毫米以上,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 30 公尺以下(B)瞄子出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 2.5 公斤以上或 0.25 MPa
【評論內容】
第 40 條
室外消防栓,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四十
公尺以下。
二、瞄子出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二點五公斤以上或 0.25 MPa 以上,出水
量在每分鐘三百五十公升以上。
三、室外消防栓開關位置,不得高於地面一點五公尺,並不得低於地面零
點六公尺。設於地面下者,其水帶接頭位置不得低於地面零點三公尺
。
四、於其五公尺範圍內附設水帶箱,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水帶箱具有足夠裝置水帶及瞄子之深度,箱底二側設排水孔,其箱
面表面積在零點八平方公尺以上。
(二)箱面有明顯而不易脫落之水帶箱字樣,每字在二十平方公分以上。
(三)箱內配置口徑六十三毫米及長...
【評論主題】20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 3 年應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 160 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有關訓練累計積分之標準,下列何者正確?(A)消防專技人員公會或全國聯合會之年會及當次
【評論內容】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11-1
【評論主題】11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設置 5 支室外消防栓設備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瞄子放水壓力範圍在 3.5~6.0 Kgf/cm2(B)水源容量應在 54 立方公
【評論內容】
室外消防栓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配管、試壓、室外消防栓箱及有效水量之設置,準用第三十九條、第
四十條第三款至第五款、第四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
二、加壓送水裝置,除室外消防栓瞄子放水壓力超過每平方公分七公斤或
0.7MPa 時,應採取有效之減壓措施外,其設置準用第四十二條之規
定。
三、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防護對象外圍或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
四十公尺以下,且設置二支以上。
四、採用鑄鐵管配管時,使用符合 CNS 八三二規定之壓力管路鑄鐵管或
具同等以上強度者,其標稱壓力在每平方公分十六公斤以上或 1.6
MPa 以上。
五、配管埋設於地下時,應採取有效防腐蝕措施。但使用鑄鐵管,不...
【評論主題】6 根據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下列有關消防幫浦之敘述,何者正確?(A)幫浦本體需能耐最高水壓之 1.5 倍以上,且加壓 3 分鐘後,各部位仍無洩漏現象,才算合格(B)幫浦在額定
【評論內容】幫浦本體必須能耐最高水壓之一點五倍以上,且加壓三分鐘後,各部n 位仍無洩漏現象才算合格 (最高揚水壓力係指在全閉揚程換算為水頭n 壓力,再加上最高之押入壓力之總和) 。幫浦所消耗之動力應符合下列規定。n 1 在額定出水量,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之額定輸出馬力。n 2 在額定出水量百分之一百五十時,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額定輸n 出馬力之百分之一百一十。額定出水量│900 未滿│900 以上│超過2700│超過5000│n│ (1/min) │ │2700以下│5000以下│8500以下│n├─────┼────┼────┼────┼────┤n│最大吸水全│ 6.0 │ 5.5 │ 4.5 │ 4.0 │n│揚程 (m) │ │...
【評論主題】3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密閉濕式自動撒水設備,撒水頭放水壓力之(最小值,最大值)為多少 Kgf/cm2?(A)(1,7) (B)(2.5,10) (C)(1,10) (D)(3.5,7)
【評論內容】第 50 條撒水頭之放水量,每分鐘應在八十公升 (設於高架倉庫者,應為一百十四n公升) 以上,且放水壓力應在每平方公分一公斤以上或 0.1Mpa 以上。但n小區劃型撒水頭之放水量,每分鐘應在五十公升以上。n放水型撒水頭之放水量,應達防護區域每平方公尺每分鐘五公升以上。但n儲存可燃物場所,應達每平方公尺每分鐘十公升以上。第 58 條依前條設置之水源應連結加壓送水裝置,並依下列各款擇一設置:n一、重力水箱,應符合下列規定:n(一)有水位計、排水管、溢水用排水管、補給水管及人孔之裝置。n(二)水箱必要落差在下列計算值以上:n 必要落差=配管摩擦損失水頭+10(計算單位:公尺)n H=h1+10mn二、壓力水箱,應符合下列規定:n...
【評論主題】40 依消防法及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有關液化石油氣容器之檢驗期限規定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中華民 ,國 94 年 3 月 1 日以後,瓶齡在 20 年以內者,每 A 年檢驗一次,超過 20 年且未
【評論內容】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九十四年三月一日以後者,依下表推算其下次檢驗n日期。 瓶齡 檢驗年限未滿 18 年 -----------------5年18 年以上n未滿 19 年 ------4年19 年以上n未滿 20 年------3年 20 年以上n下次檢驗年 ----2年容器瓶齡屆滿三十年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n第一項容器下次檢驗期限,自前次檢驗日期之翌日起算。
【評論主題】69 下列何者非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審核認可之項目?(A)發電機(B)火警受信總機(C)緩降機(D)自動警報逆止閥
【評論內容】
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決議應經審核認可始准使用之消防安全設備品目,依其種類計有下列十七項:
一、消防用緊急發電機組
二、蓄電池設備
三、水霧噴頭
四、泡沫原液
五、緊急廣播設備(廣播主機)
六、瓦斯漏氣檢知器
七、救助袋
八、洩波同軸電纜
九、簡易自動滅火設備
十、柴油引擎消防幫浦
十一、可撓式軟管
十二、合成樹脂管
十三、防火排煙風管
十四、礦物絕緣耐燃電纜
十五、耐火型匯流排
十六、119火災通報裝置
十七、各類場所因用途、構造特殊,或引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同等以上效能之技術、工法或設備,檢附具體證明,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不適用上開標準之全部或一部者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如潔淨藥劑自動滅火設備、氣...
【評論主題】25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那些場所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①爆竹煙火製造場所②達 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30倍之儲存場所③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30倍之販賣場所④達中央 主管機關所定管制
【評論內容】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公告事項:一、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負責人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場所如下: (一)爆竹煙火製造場所。 (二)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爆竹煙火儲存、販賣場所。 (三)專業爆竹煙火施放場所。二、依本條例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其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二千四百萬元。三、施行日期:自公告日生效。
【評論主題】20依消防法有關管理權人罰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供營業使用場所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B)規避、妨礙或拒絕消防安全檢查
【評論內容】
第 35 條
(罰則)
依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或依同
條第四項所定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
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7 條
(罰則)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第四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之
規定或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
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
【評論主題】21下列有關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安全技術人員講習初訓課程不得少於12小時(B)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定期向內政部申報資料應含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C)安全技術人員每2年
【評論內容】
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注意事項
講習訓練時間不得少於十六小時。n 安全技術人員每二年應接受複訓一次,每次複訓時數不得少於八小時 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備置下列資料,並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n 一、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n 二、容器管理資料。n 三、用戶資料。n 四、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業者灌裝證明資料。n 五、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n 六、用戶安全檢查資料。n 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證明文件。n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料。n 前項資料,零售業者應至少保存二年,以備查核。安全技術人員對於用戶處所之供氣設備,每二年提供 一次安全檢測服務,並代為檢測燃氣設備。【評論主題】9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 場所之構造,下列何者錯誤?(A)不得設於建築物之地下層(B)牆壁、樑、柱、地板及樓梯,應以不燃材料建造;
【評論內容】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牆壁開口有n 延燒之虞者,應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
【評論主題】7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類別及場所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可燃性高壓氣體包括在攝氏 15 度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 2 公斤以上之液化石油氣 (B)
【評論內容】
可燃性高壓氣體,係指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一、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三十五度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十公斤 以上或一百萬帕斯卡(MPa) 以上之壓縮氣體中之氫氣、乙烯、甲烷 及乙烷。二、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十五度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二公斤以 上或零點二百萬帕斯卡(MPa) 以上之壓縮乙炔氣。
三、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三十五度以下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二 公斤以上或零點二百萬帕斯卡(MPa) 以上之液化氣體中之丙烷、丁烷及液化石油氣。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氣體。
室內儲槽場所:在建築物內設置容量超過六百公升且不可移動之儲槽
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室外儲槽場所:在建築物外地面上設置容量超過六百公升...
【評論主題】8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之設置位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製造場所與廠區外之戲院、電影院之安全距離應在 50 公尺以上 (B)製造場所設
【評論內容】
二、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上:
(一)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五目、第七目、第二款第一目
、第二目及第五目至第十一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三百人以
上者。
(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第二款第三目及第十二目規定之
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二十人以上者。
於製造場所設有擋牆防護或具有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得
減半計算之。
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四周保留空地寬度應在三公尺以上;儲
存量達管制量十倍以上者,四周保留空地寬度應在五公尺以上。
前項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於設有高於屋頂,為不燃材料建造,具二小時
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且與相鄰場所有效隔開者,得不受前項距離規定
之限制:
一、僅製造或處理高閃火點物品且其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者。
二、因作業流程具有連接性,四周依規定保持距離會嚴重妨害其作業者。
【評論主題】9 甲乙丙三家瓦斯行設有容器儲存室,其儲存面積分別為 6、16、30 平方公尺,容器儲存室與場外第一類保護物之法定安全距離分別為 X、Y、Z 公尺,請問 X、Y、Z 為多少? (A)8.4、12.0、
【評論內容】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
一類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如下:
│ 儲存面積 (Y) 單位:平公尺 0 ≦Y<8 8 ≦Y<25 25≦Y
│ 安全距離單位:公尺
│對象物
│第一類保護物 9 √2 4.5 √Y 22.5
│第二類保護物 6 √2 3 √Y 15
└─────────────┴─────┴──────┴───┘
【評論主題】6 依防焰性能試驗基準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自火源點火接觸試樣起,至火源熄滅之時間,稱為點火時間 ②自火源點火接觸試樣起,至試樣停止 燃燒之時間,稱為餘焰時間 ③自點火時間終了起,至試樣停止燃
【評論內容】點火時間:自火源點火接觸試樣起,至停止接觸之時間。n 餘焰時間:自點火時間終了起,試樣之火焰繼續燃燒之時間。n 餘燃時間:自點火時間終了起,至試樣停止燃燒之時間。n 碳化面積:試樣經加熱燃燒後碳化部分之面積。n 碳化距離:試樣經加熱燃燒後碳化部分之最大長度。n 接焰次數:試樣經接觸火源至完全熔融燃燒時之接觸火源次數。
【評論主題】14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高度及中度危險工作場所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未超過 5.5 公尺之場所,可稱為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B)儲存易燃
【評論內容】
高度危險工作場所: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超過五點五
公尺者,或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未超過攝氏六十度與攝氏溫度為
三十七點八度時,其蒸氣壓未超過每平方公分二點八公斤或 0.28 百
萬帕斯卡(以下簡稱 MPa)者,或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
場所或石化作業場所,木材加工業作業場所及油漆作業場所等。
四、中度危險工作場所: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未超過五點
五公尺者,或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超過攝氏六十度之作業場所或
輕工業場所。
【評論主題】11 依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之規定,有關防火水幕設備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加壓送水裝置啟動後 3 分鐘內應能形成水幕 (B)防護之儲槽容量達一萬公秉以上者,其緊急電源供電容量時間為 180
【評論內容】
防火水幕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發電機設備、蓄電池設備或具有相
同效果之引擎動力系統,其供電容量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儲槽容量未達一萬公秉者為一百八十分鐘。
(二) 儲槽容量達一萬公秉以上者為三百六十分鐘。
【評論主題】4 依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之規定,有關防焰物品之認定及其管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防焰物品包括網目在 12 公釐以下之施工用帆布 (B)防焰物品使用狀況紀錄至少保存 5 年 (C)不具耐洗性能之窗
【評論內容】B使用防焰標示之業者,其防焰物品或其材料進出貨情形及領用之防n 焰標示應有專人管理,並將每月之使用狀況紀錄(格式如附表五之n 一、附表十),至少保存十年,或至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構n )、學校、團體網站登錄,以供中央主管機關或各級消防機關查核C不具耐洗性能者 │現況 │張貼
D經工廠抽樣或市場購樣檢驗,其產品未符防焰性能者,經限期改善或收回,逾六個月仍未改善或未
收回者,廢止其防焰認證。【評論主題】5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的無線電接頭之設置,下列何者錯誤?(A)設於地面消防人員便於取用處及值日室等平時有人之處所(B)設於地面之接頭數量,在任一出入口與其他出入口
【評論內容】
無線電之接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於地面消防人員便於取用處及值日室等平時有人之處所。(二)前目設於地面之接頭數量,在任一出入口與其他出入口之步行距離 大於三百公尺時,設置二個以上。(三)設於距樓地板面或基地地面高度零點八公尺至一點五公尺間。(四)裝設於保護箱內,箱內設長度二公尺以上之射頻電纜,保護箱應構 造堅固,有防水及防塵措施,其箱面應漆紅色,並標明消防隊專用 無線電接頭字樣。
【評論主題】10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易燃液體,係指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在攝氏多少度以下之液體?(A) 47 (B) 93 (C) 100 (D)130
【評論內容】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附表一
【評論主題】30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何者應設置連結送水管?(A)五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 5000 平方公尺 (B)六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 5000 平方公尺(C)七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評論內容】
第 26 條下列場所應設置連結送水管:一、五層或六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六千平方公尺以上者及七層以上建 築物。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
【評論主題】7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製造場所與收容人數在 300 人以上的三溫暖,安全距離需多少公尺以上?(A) 20 (B) 30 (C) 50 (D)100
【評論內容】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場n所之安全距離如下:n一、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尺以上:n(一)古蹟。n(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目所列場所。n二、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上:n(一)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五目、第七目、第二款第一目n 、第二目及第五目至第十一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三百人以n 上者。n(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第二款第三目及第十二目規定之n 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二十人以上者。n三、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加油站、n 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爆竹煙火製造、儲存、n 販賣場所及其他危險性類似場所之距離,應在二十公尺以上。n四、與前三款所列場所以外場所之距離,應在十公尺以上。n五、與電壓超過三萬五千伏特之高架電線之距離,應在五公尺以上。n六、與電壓超過七千伏特,三萬五千伏特以下之高架電線之距離,應在三n 公尺以上。n前項安全距離,於製造場所設有擋牆防護或具有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得n減半計算之。
【評論主題】20 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輸入待申請個別認可之一般爆竹煙火者,應運至合格儲存地點放置及辦理封存,其下列程序何者錯誤?(A)核對輸入之一般爆竹煙火與型式認可證書記載內容是否相符(B)封存以
【評論內容】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封存之程序如下:n一、核對輸入之一般爆竹煙火與型式認可證書記載內容是否相符。n二、核對進口報單與申請輸入許可相關文件記載事項是否相符。n三、確認儲存場所為合格者,且與申請輸入許可相關文件記載相符。n四、查核運輸駕駛人及車輛是否分別依規定取得有效之訓練證明書及臨時n 通行證。n五、封存以封條為之,封條應加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關防並註明n 日期。n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解除封存及其後續處理之程序如下:n一、經個別認可合格者,應出示個別認可合格文件,向當地直轄市、縣(n 市)主管機關申請解除封存後,始得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附n 加認可標示。n二、經個別認可不合格者,應出示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文件,向當地直轄市n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解除封存後,始得依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規n 定,運出儲存地點辦理修補、銷毀或復運出口。
【評論主題】5.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建築物高度超過 60 公尺時,連結送水管裝置中繼幫浦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中繼幫浦出水量在每分鐘 2400 公升以上(B)屋頂水箱有 2.5 立方公
【評論內容】
建築物高度超過六十公尺者,連結送水管應採用濕式,其中繼幫浦,依下
列規定設置:
一、中繼幫浦全揚程在下列計算值以上:
全揚程=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配管摩擦損失水頭+落差+放水壓
力
H=h1+h2+h3+60m
二、中繼幫浦出水量在每分鐘二千四百公升以上。
三、於送水口附近設手動啟動裝置及紅色啟動表示燈。但設有能由防災中
心遙控啟動,且送水口與防災中心間設有通話裝置者,得免設。
四、中繼幫浦一次側設出水口、止水閥及壓力調整閥,並附設旁通管,二
次側設逆止閥、止水閥及送水口或出水口。
五、屋頂水箱有零點五立方公尺以上容量,中繼水箱有二點五立方公尺以
上。
六、進水側配管及出水側配管間設旁通管,並於...
【評論主題】24 下列關於緊急救護辦法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本辦法所指之救護人員,為公、私立醫療機構執行緊急救護任務之人員(B)救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時,如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拒絕接受運送,應要求其於救護紀錄表
【評論內容】第13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依據下列各款之規定,實施救護車輛及裝載物品之消毒或去污處理: 一、定期消毒:每月一次。 二、使用後之消毒:每次使用後。 三、去污處理:每次運送受化學、輻射物質污染之傷病患後。 實施前項之定期消毒時,應將其情形記入消毒實施表。
【評論主題】34 火場各級指揮官應配戴指揮臂章,下列何者配戴方式正確?(A)火場總指揮官、副總指揮官佩戴紅色臂章 (B)救火指揮官佩戴黃色臂章(C)警戒指揮官佩戴藍色臂章 (D)偵查指揮官佩戴灰色臂章
【評論內容】
四、火場指揮官得穿戴指揮n臂章、背心或其他識別n方式。(1060105修正了)一、放寬識別方式之規定,n不限於臂章,凡能識別n各項火場指揮官者皆n可。 二、考量實務上火場指揮官n較少穿戴臂章、背心或n其他識別方式,爰將n「應」穿戴…,修正為n「得」穿戴…。另配合n刪除第二項「前項臂章n由消防局製發」規定。
【評論主題】37 有關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裝設、受信總機及警報裝置等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瓦斯對空氣之比重未滿一時,檢知器下端,裝設在天花板下方 30 公分範圍內(B)瓦斯漏氣受信總機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
【評論內容】
第 141 條
瓦斯漏氣檢知器,依瓦斯特性裝設於天花板或牆面等便於檢修處,並符合
下列規定:
一、瓦斯對空氣之比重未滿一時,依下列規定:
(一) 設於距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水平距離八公尺以內。
但樓板有淨高六十公分以上之樑或類似構造體時,設於近瓦斯燃燒
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
(二) 瓦斯燃燒器具室內之天花板附近設有吸氣口時,設在距瓦斯燃燒器
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與天花板間,無淨高六十公分以上之樑或
類似構造體區隔之吸氣口一點五公尺範圍內。
(三) 檢知器下端,裝設在天花板下方三十公分範圍內。
二、瓦斯對空氣之比重大於一時,依下列規定:
(一) 設於距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
【評論主題】19 有關儲存六類物品之數量在管制量二十倍以下者,其供作室內儲存場所使用,下列何者符合規定?①均應設於牆壁、柱及地板為防火構造建築物之第一層 ②地板應高於地面,且樓層高度不得超過 5 公尺 ③樓地板面
【評論內容】
23條
【評論主題】11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設置 5 支室外消防栓設備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瞄子放水壓力範圍在 3.5~6.0 Kgf/cm2(B)水源容量應在 54 立方公
【評論內容】
室外消防栓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配管、試壓、室外消防栓箱及有效水量之設置,準用第三十九條、第
四十條第三款至第五款、第四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
二、加壓送水裝置,除室外消防栓瞄子放水壓力超過每平方公分七公斤或
0.7MPa 時,應採取有效之減壓措施外,其設置準用第四十二條之規
定。
三、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防護對象外圍或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
四十公尺以下,且設置二支以上。
四、採用鑄鐵管配管時,使用符合 CNS 八三二規定之壓力管路鑄鐵管或
具同等以上強度者,其標稱壓力在每平方公分十六公斤以上或 1.6
MPa 以上。
五、配管埋設於地下時,應採取有效防腐蝕措施。但使用鑄鐵管,不...
【評論主題】3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密閉濕式自動撒水設備,撒水頭放水壓力之(最小值,最大值)為多少 Kgf/cm2?(A)(1,7) (B)(2.5,10) (C)(1,10) (D)(3.5,7)
【評論內容】第 50 條撒水頭之放水量,每分鐘應在八十公升 (設於高架倉庫者,應為一百十四n公升) 以上,且放水壓力應在每平方公分一公斤以上或 0.1Mpa 以上。但n小區劃型撒水頭之放水量,每分鐘應在五十公升以上。n放水型撒水頭之放水量,應達防護區域每平方公尺每分鐘五公升以上。但n儲存可燃物場所,應達每平方公尺每分鐘十公升以上。第 58 條依前條設置之水源應連結加壓送水裝置,並依下列各款擇一設置:n一、重力水箱,應符合下列規定:n(一)有水位計、排水管、溢水用排水管、補給水管及人孔之裝置。n(二)水箱必要落差在下列計算值以上:n 必要落差=配管摩擦損失水頭+10(計算單位:公尺)n H=h1+10mn二、壓力水箱,應符合下列規定:n...
【評論主題】30 有關室外消防栓之設置規定,下列何者是正確的?(A)口徑在 63 毫米以上,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 30 公尺以下(B)瞄子出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 2.5 公斤以上或 0.25 MPa
【評論內容】
第 40 條
室外消防栓,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四十
公尺以下。
二、瞄子出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二點五公斤以上或 0.25 MPa 以上,出水
量在每分鐘三百五十公升以上。
三、室外消防栓開關位置,不得高於地面一點五公尺,並不得低於地面零
點六公尺。設於地面下者,其水帶接頭位置不得低於地面零點三公尺
。
四、於其五公尺範圍內附設水帶箱,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水帶箱具有足夠裝置水帶及瞄子之深度,箱底二側設排水孔,其箱
面表面積在零點八平方公尺以上。
(二)箱面有明顯而不易脫落之水帶箱字樣,每字在二十平方公分以上。
(三)箱內配置口徑六十三毫米及長...
【評論主題】20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 3 年應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 160 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有關訓練累計積分之標準,下列何者正確?(A)消防專技人員公會或全國聯合會之年會及當次
【評論內容】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11-1
【評論主題】6 根據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下列有關消防幫浦之敘述,何者正確?(A)幫浦本體需能耐最高水壓之 1.5 倍以上,且加壓 3 分鐘後,各部位仍無洩漏現象,才算合格(B)幫浦在額定
【評論內容】幫浦本體必須能耐最高水壓之一點五倍以上,且加壓三分鐘後,各部n 位仍無洩漏現象才算合格 (最高揚水壓力係指在全閉揚程換算為水頭n 壓力,再加上最高之押入壓力之總和) 。幫浦所消耗之動力應符合下列規定。n 1 在額定出水量,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之額定輸出馬力。n 2 在額定出水量百分之一百五十時,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額定輸n 出馬力之百分之一百一十。額定出水量│900 未滿│900 以上│超過2700│超過5000│n│ (1/min) │ │2700以下│5000以下│8500以下│n├─────┼────┼────┼────┼────┤n│最大吸水全│ 6.0 │ 5.5 │ 4.5 │ 4.0 │n│揚程 (m) │ │...
【評論主題】40 依消防法及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有關液化石油氣容器之檢驗期限規定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中華民 ,國 94 年 3 月 1 日以後,瓶齡在 20 年以內者,每 A 年檢驗一次,超過 20 年且未
【評論內容】
出廠耐壓試驗日期為九十四年三月一日以後者,依下表推算其下次檢驗n日期。 瓶齡 檢驗年限未滿 18 年 -----------------5年18 年以上n未滿 19 年 ------4年19 年以上n未滿 20 年------3年 20 年以上n下次檢驗年 ----2年容器瓶齡屆滿三十年者,不再實施定期檢驗。n第一項容器下次檢驗期限,自前次檢驗日期之翌日起算。
【評論主題】32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應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由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訓練時間不得少於 A 小時,且每 B 年
【評論內容】第十九條之二
【評論主題】80 有關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設置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A)應保持四十度以下之溫度(B)通路面積至少應佔儲存場所面積百分之二十以上(C)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構成,屋簷應距離地面三公尺以上(D)周圍二公尺
【評論內容】
70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有警戒標示及防爆型緊急照明設備。n二、設置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n三、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n四、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n 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並應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n五、保持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度;容器並應防止日光之直射。n六、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n 灌氣容器並應採取防止因容器之翻倒、掉落引起衝擊或損傷附屬之閥n 等措施。n七、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n八、周圍二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但...
【評論主題】69 下列何者非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審核認可之項目?(A)發電機(B)火警受信總機(C)緩降機(D)自動警報逆止閥
【評論內容】
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決議應經審核認可始准使用之消防安全設備品目,依其種類計有下列十七項:
一、消防用緊急發電機組
二、蓄電池設備
三、水霧噴頭
四、泡沫原液
五、緊急廣播設備(廣播主機)
六、瓦斯漏氣檢知器
七、救助袋
八、洩波同軸電纜
九、簡易自動滅火設備
十、柴油引擎消防幫浦
十一、可撓式軟管
十二、合成樹脂管
十三、防火排煙風管
十四、礦物絕緣耐燃電纜
十五、耐火型匯流排
十六、119火災通報裝置
十七、各類場所因用途、構造特殊,或引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同等以上效能之技術、工法或設備,檢附具體證明,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不適用上開標準之全部或一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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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潔淨藥劑自動滅火設備、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