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 場所之構造,下列何者錯誤?
(A)不得設於建築物之地下層
(B)牆壁、樑、柱、地板及樓梯,應以不燃材料建造;外牆有延燒之虞者,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其他開 口,且應採用防火構造
(C)建築物之屋頂,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並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但設置設施使該場所 無產生爆炸之虞者,得免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
(D)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10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牆壁開口有延燒之虞者,應設置30分鐘以上 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
統計:A(0),B(0),C(1),D(4),E(0)

用户評論

【用戶】蕭瓊林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牆壁開口有n 延燒之虞者,應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