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⑶抗藥性形成原因(就化學結構觀點說明)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7256
統計:A(66),B(51),C(248),D(590),E(0)

用户評論

【用戶】Vincent Fe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行訴188:「裁定」得不經言詞辯論行訴188:行政訴訟之「裁判」,法官非參與裁判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裁判(直接審理原則)行訴188:行政訴訟之「裁判」,原則上應本於言詞辯論(言詞審理原則)而為裁判行訴188:裁定前不行言詞辯論者,除別有規定外,得命關係人以書狀或言詞為陳述

【用戶】ch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訴188:「裁定」前不行言詞辯論者,除別有規定外,得命關係人以書狀或言詞為陳述(B)「判決」前皆應命關係人以書狀為陳述「裁定」和「判決」不是不一樣嗎?

【用戶】七里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判決裁定行政法院為之法院、審判長、受命、受託法官為之言詞辯論原則上不經言詞辯論判決書 對外宣示不限定書面做成,無一定格式(如:批示、通知、命令) 不必宣示內容:對實體上爭點之裁斷內容:非實體上的爭點出自:吳庚(2015)。行政法。臺北市:三民。

【用戶】(107一般行政高普雙榜)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關於言詞辯論的整理--整合憲法和行政法】A. 訴願→書面審理(訴願法第63條),訴願機關可視情況舉行言詞辯論(訴願法第65條)B. 交通裁決事件→得不舉行言詞辯論(行訴237-7條)C. 行政簡易訴訟、通常訴訟:必要的言詞辯論(行訴法第188條第1項)D. 行政訴訟中的裁定:得不經言詞辯論(行訴法第188條第3項)E.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不經言詞辯論為之(行訴法第253條),特殊情況才舉行言詞辯論(行訴法第253條但書)F. 大法官解釋憲法:必要時得舉行言詞辯論(大審法第13條第1項)G. 憲法法庭: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但無行言詞辯論之必要不在此限。(大審法第2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