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3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連續曠職達幾日時,得一次記兩大過免職?(A) 7 日(B) 3 日(C) 5 日(D) 4 日

【評論內容】

【和勞基法比較--法緒可能會考】

比較:勞基法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考題:依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規定,勞工無正當理由,若非連續曠職三日,但一個月內累積達幾日,雇主即得不經預告終止與該勞工的勞動契約? 

(A)五日 (B)六日 (C)七日 (D)八日 

答:B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職業資格目前不必通過國家考試取得?(A)商業會計記帳人(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C)教師(D)律師

【評論內容】

我想大家都誤會重點了。這題其實是釋字題:

A:記帳人→釋字第453號:「商業會計記帳人」既在辦理商業會計事務,係屬專門職業之一種,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執業資格自應依法考選銓定之。商業會計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委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商業會計記帳人之資格部分,有違上開憲法之規定,應不予適用。

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釋字第352號: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係屬專門職業,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其執業資格應依法考選銓定之。

D:律師→釋字第378: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與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等其他專門職業人員懲戒組織係隸屬於行政機關者不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本院釋字第二九五號解釋應予補充。→律師亦屬專門職業人員,依憲法第86條第2款規定考銓。

【評論主題】15 若政府機關所欲採購之勞務涉及某項未開放之專利,且無其他替代標的,其金額為120萬元,則根據我國政府採購法,得採下列何種類型之招標方式? (A)公開招標 (B)選擇性招標 (C)限制性招標 (D)

【評論內容】

請見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最直接相關的法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註:100萬以上)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二、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藝術品、秘密諮詢,無其他合適之替

代標的者。

【評論主題】49 有關民間融資提案(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和 BOT(Build-Operate-Transfer),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兩者都是引進民間資金參與公

【評論內容】

C選項應改為PFI才是講求追求金錢價值(VFM)最大化。

PFI跟VFM是林淑馨老師公共管理教科書才有的內容。若教科考用書沒有介紹PFI的讀者,可另外參見這篇論文:

http://www.bas-association.org.tw/catalog/arts/010211046.pdf

【評論主題】15 若政府機關所欲採購之勞務涉及某項未開放之專利,且無其他替代標的,其金額為120萬元,則根據我國政府採購法,得採下列何種類型之招標方式? (A)公開招標 (B)選擇性招標 (C)限制性招標 (D)

【評論內容】

請見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最直接相關的法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註:100萬以上)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二、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藝術品、秘密諮詢,無其他合適之替

代標的者。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不是非營利組織的特徵?(A)非利益的分配 (B)非正式組織(C)服務取向、行動取向 (D)組織收入依賴募款能力,而非組織績效

【評論內容】

非營利組織仍有相關的章程、組織職掌等等,仍為正式組織。

此陷阱在行政學、公共管理皆常常出現

【評論主題】21 依司法院解釋及司法實務相關見解,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契約?(A)海關管理貨櫃契約(B)國防部採購中心締結文具共同供應契約(C)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D)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公費生服務合約

【評論內容】

B為行政輔助行為,故為私法契約。

C選項較少見,來源出自於釋字324號解釋:「財政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海關管理貨櫃辦法,其第二十六條前段,關於貨櫃集散站由於非人力所不能抗拒之原因,致貨物短少時,海關得於一定期間停止受理其申報進儲業務之規定,旨在確保海關對於存站貨物之監視效果,防止走私,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惟上述一定期間,未設最長期間之限制,究須如何規範,應參酌航業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以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定之,並應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制定施行,逾期上開規定應停止適用。又該辦法尚涉及公法契約之問題,關於公法契約之基本規範,亦宜由有關機關儘速立法,妥為訂定。」

【評論主題】2 行政機關如欲訂定所屬員工旅遊補助僅限在特約商家消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非以法律規定不可(B)縱不以法律規定為必要,惟須以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C)得以行政規則規定(D)該規定應經民意

【評論內容】

從釋字443號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去思考的話,此題屬於細節性、技術性的規定,且又是給付行政,故應為非法律保留之範圍,也因此無須用到法律(絕對法律保留)或是法規命令(相對法律保留),用行政規則規範即可。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大法官全體審查會議由大法官輪流擔任主席(B)司法院應指定5 名大法官審查決定是否接受聲請解釋案件(C)大法官解釋案件應行言詞辯論(D)大法官

【評論內容】

【關於言詞辯論的整理--整合憲法和行政法】

A. 訴願→書面審理(訴願法第63條),訴願機關可視情況舉行言詞辯論(訴願法第65條)

B. 交通裁決事件→得不舉行言詞辯論(行訴237-7條)

C. 行政簡易訴訟、通常訴訟:必要的言詞辯論(行訴法第188條第1項)

D. 行政訴訟中的裁定:得不經言詞辯論(行訴法第188條第3項)

E.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不經言詞辯論為之(行訴法第253條),特殊情況才舉行言詞辯論(行訴法第253條但書)

F. 大法官解釋憲法:必要時得舉行言詞辯論(大審法第13條第1項)

G. 憲法法庭: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但無行言詞辯論之必要不在此限。(大審法第21條)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D選項可參看官網的審判業務圖。

http://ipc.judicial.gov.tw/ipr_interne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section&id=14&Itemid=100031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職業資格目前不必通過國家考試取得?(A)商業會計記帳人(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C)教師(D)律師

【評論內容】

我想大家都誤會重點了。這題其實是釋字題:

A:記帳人→釋字第453號:「商業會計記帳人」既在辦理商業會計事務,係屬專門職業之一種,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執業資格自應依法考選銓定之。商業會計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委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商業會計記帳人之資格部分,有違上開憲法之規定,應不予適用。

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釋字第352號: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係屬專門職業,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其執業資格應依法考選銓定之。

D:律師→釋字第378: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與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等其他專門職業人員懲戒組織係隸屬於行政機關者不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本院釋字第二九五號解釋應予補充。→律師亦屬專門職業人員,依憲法第86條第2款規定考銓。

【評論主題】三、若下列的機率函數適合敘述某地區每年發生 6 級以上地震的次數 X 的機率行為:(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題組】⑴計算隨機變數 X 的期望值。

【評論內容】

【關於無記名/記名投票之整理】

立法院層級的選舉(詳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只有不信任案、覆議案、總統罷免案表決是採記名投票。(口訣:不信任父爸)。地方自治的層級(詳參地方制度法),則地方民意機關首長之選舉及罷免皆採記名投票(用李全教事件聯想即可)。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D選項可參看官網的審判業務圖。

http://ipc.judicial.gov.tw/ipr_interne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section&id=14&Itemid=100031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職業資格目前不必通過國家考試取得?(A)商業會計記帳人(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C)教師(D)律師

【評論內容】

我想大家都誤會重點了。這題其實是釋字題:

A:記帳人→釋字第453號:「商業會計記帳人」既在辦理商業會計事務,係屬專門職業之一種,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執業資格自應依法考選銓定之。商業會計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委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商業會計記帳人之資格部分,有違上開憲法之規定,應不予適用。

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釋字第352號: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係屬專門職業,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其執業資格應依法考選銓定之。

D:律師→釋字第378: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與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等其他專門職業人員懲戒組織係隸屬於行政機關者不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本院釋字第二九五號解釋應予補充。→律師亦屬專門職業人員,依憲法第86條第2款規定考銓。

【評論主題】三、若下列的機率函數適合敘述某地區每年發生 6 級以上地震的次數 X 的機率行為:(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題組】⑴計算隨機變數 X 的期望值。

【評論內容】

【關於無記名/記名投票之整理】

立法院層級的選舉(詳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只有不信任案、覆議案、總統罷免案表決是採記名投票。(口訣:不信任父爸)。地方自治的層級(詳參地方制度法),則地方民意機關首長之選舉及罷免皆採記名投票(用李全教事件聯想即可)。

【評論主題】25 有關「司法審查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意指法院所擁有的決定法律是否合憲之能力 (B)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被世界各國廣泛採納(C)司法審查權有其侷限性 (D)該權力屬於特定專設的司法機關

【評論內容】

此題我有申請試題疑義,原答案為D,考選部已更改答案為B、D選項皆給分。

B選項亦錯的原因在於司法審查權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被廣泛採用,奧地利乃是在二戰前採用司法審查權的少數例子。(詳參學者呂炳寬、項程華、楊智傑所著的《中華民國憲法精義》2016年5版頁332、學者吳庚、陳淳文所著的《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增訂5版頁713、學者李鴻禧所著的《違憲審查論》頁70)

此題應是出自陳義彥政治學該書中司法部門該章,是由學者隋杜卿所撰,該書2014年5版頁295說一戰後司法審查權被廣泛採用,頁296又說二戰後司法審查權才被廣泛採用,前後矛盾,考察上述憲法學者相關著作,頁295所述應是誤植。

【評論主題】13 有關後物質主義(postmaterialism)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後物質主義是由 Anthony Giddens 提出(B)後物質主義強調社會資本的重要(C)後物質主義強調環保與反核(

【評論內容】

A:Inglehart所提出

B :與社會資本並無關聯

C: 正確選項,因此後物質主義與新社會運動也頗有相關。

D:應改為「已開發國家」,因為已開發國家經濟發展已滿足人民的物質需求,人民需求才會轉向「後物質」。

【評論主題】5 有關「社會民主」(social democracy)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最溫和的社會主義 (B)主張體制內改革 (C)支持無產階級專政 (D)以選票代替革命

【評論內容】伯恩斯坦主張的社會民主主義,強調走體制內的「議會改革路線」,肯定資本主義具有部分正面功能,自然不會像馬克思主義強調主張階級鬥爭、無產階級專政。

【評論主題】17 下列那一種國會議員選舉方式比較容易落實男女平權原則?(A)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 (B)選擇投票制 (C)兩輪決選制 (D)比例代表制

【評論內容】

女性相較男性在政治參與上為弱勢,因此應選「代表性較佳」的選制。

A、B、C選項皆為多數決制下的選舉制度。

【評論主題】9 有關自由主義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強調秩序與穩定 (B)相信善用理性,可以解決問題(C)肯定政府對經濟的管制功能 (D)否認人類社會進步的可能性

【評論內容】

自由主義: 相信人類理性

保守主義:認為人類理性必然有缺陷,故必須重視傳統。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不是非營利組織的特徵?(A)非利益的分配 (B)非正式組織(C)服務取向、行動取向 (D)組織收入依賴募款能力,而非組織績效

【評論內容】

非營利組織仍有相關的章程、組織職掌等等,仍為正式組織。

此陷阱在行政學、公共管理皆常常出現

【評論主題】21 下列那一種民意調查的方法成本最高?(A)面訪 (B)電訪 (C)郵寄問卷 (D)網路民調

【評論內容】

面訪需負擔訪員薪資、訪員訓練費、保險費、紙本問卷(或是平板電腦訪問的CAPI系統),以政治大學選研中心為例,一份成功問卷會給訪員薪資430元,失敗問卷為50元。

電訪則通常是以時薪計算,約一小時給予訪員200-300元左右的薪資。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是臺灣地方議會所使用的選舉制度?(A)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 (B)單一選區兩票制(C)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 (D)複數選區單記可讓渡投票制

【評論內容】

我國地方議會採用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SNTV),此選制優點在於代表性較佳,然缺點甚多(因為只有一定比例的少數選民支持即可確保當選),例如:促進黑道政治、金權政治、候選人走偏鋒、黨內同志同室操戈等等。

【評論主題】18 老手與新手之間的經驗傳承,其知識屬性最屬於下列何者?(A)內隱知識 (B)內隱知識與外顯知識的綜合(C)外顯知識 (D)有時內隱知識,有時外顯知識

【評論內容】

題目強調必須由老手親自給新手經驗傳承,代表必然不可由文字傳述。

故可推測應選內隱知識

【評論主題】25 關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立法目的為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員額,增進員額調配彈性(B)適用於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C)將員額分為五類(D)機關員額總數上限為 17 萬 3 千

【評論內容】

此題我有申請試題疑義,原本答案為B,考選部更改答案為一律給分。

我的申請理由如下,供大家參看:

「 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總員額法第2條第1項、第2項規定: 「本法適用於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本法適用於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   前項所稱一級機關如下:   一、行政院。   二、立法院。   三、司法院。   四、考試院。   五、監察院。 」 因此,出題者似認為B選項應該是「適用於五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方為正確。但是法條既然規定適用於五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按照法律的當然解釋,B選項的「適用於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也必然正確。除非B選項改為「僅適用於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這樣B選項才可稱之為錯誤。」

【評論主題】24 某甲名下新增一塊位在屏東縣的土地,若土地產權沒有再移轉,爾後每年下列那一個單位將針對該筆土地寄發繳稅通知單給某甲?(A)財政部賦稅署 (B)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C)屏東縣政府地政處 (D)屏東縣

【評論內容】

本題問兩個觀念:

A. 土地稅是國家稅還是地方稅?  因為土地跑不掉,不能「以腳投票」(也就是說不能因為嘉義市土地稅較便宜,我就把土地搬過去嘉義市),適合地方徵收,故屬於地方稅,所以先刪去A和B。

B. 負責地方稅收的主管機關是? 答案為稅務局,故選D。

【評論主題】48 下列何項立法與憲法基本國策及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國民經濟相關規定之落實較無關聯?(A)礦業法 (B)科學技術基本法 (C)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D)消費者保護法

【評論內容】

個人見解認為 應該是 礦業法之中的環評制度,牽涉到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的「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但無論如何,D選項是明顯無關的。

【評論主題】21 依司法院解釋及司法實務相關見解,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契約?(A)海關管理貨櫃契約(B)國防部採購中心締結文具共同供應契約(C)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D)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公費生服務合約

【評論內容】

B為行政輔助行為,故為私法契約。

C選項較少見,來源出自於釋字324號解釋:「財政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海關管理貨櫃辦法,其第二十六條前段,關於貨櫃集散站由於非人力所不能抗拒之原因,致貨物短少時,海關得於一定期間停止受理其申報進儲業務之規定,旨在確保海關對於存站貨物之監視效果,防止走私,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惟上述一定期間,未設最長期間之限制,究須如何規範,應參酌航業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以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定之,並應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制定施行,逾期上開規定應停止適用。又該辦法尚涉及公法契約之問題,關於公法契約之基本規範,亦宜由有關機關儘速立法,妥為訂定。」

【評論主題】2 行政機關如欲訂定所屬員工旅遊補助僅限在特約商家消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非以法律規定不可(B)縱不以法律規定為必要,惟須以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C)得以行政規則規定(D)該規定應經民意

【評論內容】

從釋字443號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去思考的話,此題屬於細節性、技術性的規定,且又是給付行政,故應為非法律保留之範圍,也因此無須用到法律(絕對法律保留)或是法規命令(相對法律保留),用行政規則規範即可。

【評論主題】3170 人民陳情案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得不予處理? (A)匿名信 (B)對行政興革提出建議 (C)檢舉行政違失 (D)檢舉他人違法。

【評論內容】

第173條 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三、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

【評論主題】8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對於無效之行政處分,因根本不發生任何法律上效力,故不得對之提起撤銷訴訟(B)訴之預備合併,如先位聲明有理由時,受訴法院應為勝訴判決,無庸再對備位聲明為判決(C)具受益及對

【評論內容】

A錯在仍可以提起撤銷訴訟,法條為行政訴訟法第6條但書:「確認訴訟,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者,不得提起之。但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不在此限。」

盛子龍老師稱之為無效行政處分之開放性,因為人民對於一個行政處分究竟有效或無效並無法分得很清楚。(也就是說人民不清楚究竟應提撤銷訴訟或是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故人民針對無效的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法院仍應該審理)。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大法官全體審查會議由大法官輪流擔任主席(B)司法院應指定5 名大法官審查決定是否接受聲請解釋案件(C)大法官解釋案件應行言詞辯論(D)大法官

【評論內容】

【關於言詞辯論的整理--整合憲法和行政法】

A. 訴願→書面審理(訴願法第63條),訴願機關可視情況舉行言詞辯論(訴願法第65條)

B. 交通裁決事件→得不舉行言詞辯論(行訴237-7條)

C. 行政簡易訴訟、通常訴訟:必要的言詞辯論(行訴法第188條第1項)

D. 行政訴訟中的裁定:得不經言詞辯論(行訴法第188條第3項)

E.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不經言詞辯論為之(行訴法第253條),特殊情況才舉行言詞辯論(行訴法第253條但書)

F. 大法官解釋憲法:必要時得舉行言詞辯論(大審法第13條第1項)

G. 憲法法庭: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但無行言詞辯論之必要不在此限。(大審法第21條)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D選項可參看官網的審判業務圖。

http://ipc.judicial.gov.tw/ipr_interne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section&id=14&Itemid=100031

【評論主題】2 根據學者賽蒙(H. Simon)的「決策理論」,行政行為的效率可就下列何者加以判斷?(A)創意程度 (B)感性程度 (C)理性程度 (D)適應程度

【評論內容】

回應樓上:有限理性還是認為人是有理性的,也應該至少要維持有限的理性。並非如同公共政策模型中的「垃圾桶決策理論」、「後實證理論」一樣反對理性決策。

【評論主題】13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若立法院未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院於屆期內不得再對同一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B)立法院於 1 年內不得再對同一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C

【評論內容】

【個人整理-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比較】

提出時間限制

不成功,重新提出之限制

不信任案

1年內不得再提不信任案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任期未滿1年,不能提出罷免任期內不得再提罷免案公職人員罷免案

任期未滿1年,不能提出罷免

罷免案未成立者1年內不得再提罷免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罷免案經否決者,任期內不得再提。(同法第92條)

【評論主題】1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後,須於多久期間內提交立法院追認?(A)10日 (B)20 日 (C)30 日 (D)40 日

【評論內容】

緊急命令 立法院10天內追認

戒嚴令  立法院30天內追認

【評論主題】876總統行使特赦時,應經下列何程序?(A)僅須行政院院會議決 (B)僅須立法院通過(C)行政院院會議決並經立法院通過(D)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

【評論內容】赦免法第 6 條 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

【評論主題】1608憲法第164條關於教科文預算之下限問題,其中所謂的「預算總額」,依據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不包括:(A)經常費預算(B)擴充預算(C)補助預算(D)特別預算

【評論內容】

釋字第 77 號  : 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所謂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原係指編製預算時在歲出總額所佔之比例數而言。至追加預算,實因預算執行中具有預算法第五十三條所定情事始得提出者,自不包括在該項預算總額之內。

釋字第231號: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所謂「預算總額」,係指政府編製年度總預算時所列之歲出總額而言,並不包括因有緊急或重大情事而提出之特別預算在內。

釋字第463號解釋理由書第1段:本條(憲法164條)所謂「百分比」係指編製預算時,在歲出總額所佔之比例數而言,追加預算並不包括在該項預算總額之內;而所謂「預算總額」,係指政府編製年度總預算時所列之歲出總額而言,並不包括特別預算在內,業經本院釋字第七十七號、第二三一號分別解釋在案。

釋字463號解釋又重申了釋字77號及231號意旨。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職業資格目前不必通過國家考試取得?(A)商業會計記帳人(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C)教師(D)律師

【評論內容】

我想大家都誤會重點了。這題其實是釋字題:

A:記帳人→釋字第453號:「商業會計記帳人」既在辦理商業會計事務,係屬專門職業之一種,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執業資格自應依法考選銓定之。商業會計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委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商業會計記帳人之資格部分,有違上開憲法之規定,應不予適用。

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釋字第352號: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係屬專門職業,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其執業資格應依法考選銓定之。

D:律師→釋字第378: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與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等其他專門職業人員懲戒組織係隸屬於行政機關者不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本院釋字第二九五號解釋應予補充。→律師亦屬專門職業人員,依憲法第86條第2款規定考銓。

【評論主題】三、若下列的機率函數適合敘述某地區每年發生 6 級以上地震的次數 X 的機率行為:(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題組】⑴計算隨機變數 X 的期望值。

【評論內容】

【關於無記名/記名投票之整理】

立法院層級的選舉(詳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只有不信任案、覆議案、總統罷免案表決是採記名投票。(口訣:不信任父爸)。地方自治的層級(詳參地方制度法),則地方民意機關首長之選舉及罷免皆採記名投票(用李全教事件聯想即可)。

【評論主題】三、若下列的機率函數適合敘述某地區每年發生 6 級以上地震的次數 X 的機率行為:(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題組】⑴計算隨機變數 X 的期望值。

【評論內容】

【關於無記名/記名投票之整理】

立法院層級的選舉(詳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只有不信任案、覆議案、總統罷免案表決是採記名投票。(口訣:不信任父爸)。地方自治的層級(詳參地方制度法),則地方民意機關首長之選舉及罷免皆採記名投票(用李全教事件聯想即可)。

【評論主題】三、若下列的機率函數適合敘述某地區每年發生 6 級以上地震的次數 X 的機率行為:(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題組】⑴計算隨機變數 X 的期望值。

【評論內容】

【關於無記名/記名投票之整理】

立法院層級的選舉(詳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只有不信任案、覆議案、總統罷免案表決是採記名投票。(口訣:不信任父爸)。地方自治的層級(詳參地方制度法),則地方民意機關首長之選舉及罷免皆採記名投票(用李全教事件聯想即可)。

【評論主題】43.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建築執照予甲。甲之鄰人乙認為該建築執照違反保護其權益之建築法規,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提起撤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院應命乙補正甲為共同被告 (B)法院僅得依聲請裁定命甲

【評論內容】

【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比較】

訴願法第28條第2項:「訴願決定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足以影響第三人權益者,受理訴願機關應於作成訴願決定之前,通知其參加訴願程序,表示意見。」

行政訴訟法第42條第1項:「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並得因該第三人之聲請,裁定允許其參加。」

【評論主題】33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連續曠職達幾日時,得一次記兩大過免職?(A) 7 日(B) 3 日(C) 5 日(D) 4 日

【評論內容】

【和勞基法比較--法緒可能會考】

比較:勞基法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考題:依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規定,勞工無正當理由,若非連續曠職三日,但一個月內累積達幾日,雇主即得不經預告終止與該勞工的勞動契約? 

(A)五日 (B)六日 (C)七日 (D)八日 

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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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職業資格目前不必通過國家考試取得?(A)商業會計記帳人(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C)教師(D)律師

【評論內容】

我想大家都誤會重點了。這題其實是釋字題:

A:記帳人→釋字第453號:「商業會計記帳人」既在辦理商業會計事務,係屬專門職業之一種,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執業資格自應依法考選銓定之。商業會計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委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商業會計記帳人之資格部分,有違上開憲法之規定,應不予適用。

B: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釋字第352號: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係屬專門職業,依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其執業資格應依法考選銓定之。

D:律師→釋字第378: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與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等其他專門職業人員懲戒組織係隸屬於行政機關者不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本院釋字第二九五號解釋應予補充。→律師亦屬專門職業人員,依憲法第86條第2款規定考銓。

【評論主題】5 根據韋伯(M. Weber)對理想型科層組織的描述,組織成員辦事的主要原則為何?(A)「去人性化」(depersonality) (B)「不講人情」(impersonality)(C)「個人特質」

【評論內容】

【個人見解】

從下面這一題的D選項來看,Depersonalize應該是動態管理學派傅麗德的用語。

而上網用Depersonalize Follett搜尋,也確實可以發現傅麗德原文是用這個字。

22 關於傅麗德(Mary P. Follett)學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團體具有一種「額外價值」(plus value)的生命 (B)團體成員間之意見或利益衝突應該予以壓制處理 (C)協調是行政管理的核心工作 (D)去除人的因素(depersonalize),純粹根據情勢的需要來運用權威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 104 年 - 104年地方三等-行政學#34591答案:B 難度:簡單統計: A(18),B(2367),C(63),D(210),E(0) #1024534個人: 尚未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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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推動「垃圾全分類零廢棄」行動,此行政行為在行政法上稱為:(A) 行政計畫 (B) 行政規則 (C) 行政命令 (D) 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

第163條 本法所稱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

【評論主題】19 依司法院釋字第 631 號解釋,為何由法院核發通訊監察書(一般所稱的監聽票),是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必要方法?(A) 由法院核發,較檢察官及司法警察更為迅速,有助達到犯罪偵查目的(B) 由法院

【評論內容】

C選項可見631號解釋理由書第4段:

「鑒於通訊監察侵害人民基本權之程度強烈、範圍廣泛,並考量國家執行通訊監察等各種強制處分時,為達成其強制處分之目的,被處分人事前防禦以避免遭強制處分之權利常遭剝奪。為制衡偵查機關之強制處分措施,以防免不必要之侵害,並兼顧強制處分目的之達成,則經由獨立、客觀行使職權之審判機關之事前審查,乃為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必要方法。是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為犯罪偵查目的,而有監察人民秘密通訊之需要時,原則上應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書,方符憲法上正當程序之要求。」

【評論主題】我國立法院欲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須經多少立法委員以上之贊成? (A)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 (B)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 (C)出席立法委員二分之一 (D)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

【評論內容】

個人整理

提議人數

同意人數

後續

口訣

罷免總統

1/4

2/3

公投決定

「罷」字有一個四,故提議人數分母是4

彈劾總統

1/2

2/3

憲法法庭

「彈」字有2個口,故提議人數分母是2

不信任案

1/3

1/2

十日內內閣總辭

「不信任」有3個字,故提議人數分母為3

憲法修正、領土變更

1/4

條件1:3/4出席

條件2:出席委員3/4贊成

公告半年後公投

「憲法修正」、「領土變更」有4個字,故提議人數分母為4

【評論主題】【題組】(2) (4) 。

【評論內容】

民眾滿意度→可聯想到顧客導向以及新公共管理。

而新公共管理重視結果(效能)而非過程。

【評論主題】___________ 46. In Taiwan, Formosan Black Bears are p                  ted animals. We mustn’t keep

【評論內容】

感謝Dang大大精細的整理,相當完整!

【評論主題】第四題:回答下列關於酸鹼滴定溶液之配製、標定與酸鹼試樣之含量測定相關問題:【題組】(一)取 2.1 mL 濃鹽酸,加水稀釋至 500 mL 成為標準溶液,請計算其大約的體積莫耳濃度。(已知濃鹽酸密度約

【評論內容】

【整理】

省諮議員           

5-29人

           任期3年

     無給職

省委員

9人,其中1人為主席

           任期無明文規定

     只有主席為有給職

【評論主題】3. We need a k          m of chicken.*

【評論內容】

【再補充最佳解】

行政訴訟法第49條第6項→最多1人(複代理人)

【評論主題】【題組】⑶抗藥性形成原因(就化學結構觀點說明)

【評論內容】

【關於言詞辯論的整理--整合憲法和行政法】

A. 訴願→書面審理(訴願法第63條),訴願機關可視情況舉行言詞辯論(訴願法第65條)

B. 交通裁決事件→得不舉行言詞辯論(行訴237-7條)

C. 行政簡易訴訟、通常訴訟:必要的言詞辯論(行訴法第188條第1項)

D. 行政訴訟中的裁定:得不經言詞辯論(行訴法第188條第3項)

E.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不經言詞辯論為之(行訴法第253條),特殊情況才舉行言詞辯論(行訴法第253條但書)

F. 大法官解釋憲法:必要時得舉行言詞辯論(大審法第13條第1項)

G. 憲法法庭: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但無行言詞辯論之必要不在此限。(大審法第21條)

【評論主題】【題組】 ⑶承上述,分別敘述 DASH 飲食中考量這些營養素的各營養素原理?(6 分)

【評論內容】

最佳解有誤,A選項和C選項並未通過三讀,因此並未公布施行。

【評論主題】六、專有名詞解釋:先譯成中文,後解釋。(每小題 5 分,共 10 分)【題組】⑴ Regenerative braking system

【評論內容】

回應2F。

您所貼的條文是在民國96年11月修正通過。(可上立法院法律系統查詢)

考試當時為民國94年,所以答案才會只有D。

【評論主題】一、公務員 A 向其服務機關 B 提出辭職申請,B 隨即核准 A 所申請。A 嗣後對於辭職之申請表示後悔。因此 A 針對該核准決定,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並主張 B 於核准其所請前,並未給予其陳述意

【評論內容】

釋字第 77 號  : 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所謂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原係指編製預算時在歲出總額所佔之比例數而言。至追加預算,實因預算執行中具有預算法第五十三條所定情事始得提出者,自不包括在該項預算總額之內。

釋字第231號: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所謂「預算總額」,係指政府編製年度總預算時所列之歲出總額而言,並不包括因有緊急或重大情事而提出之特別預算在內。

釋字第463號解釋理由書第1段:本條(憲法164條)所謂「百分比」係指編製預算時,在歲出總額所佔之比例數而言,追加預算並不包括在該項預算總額之內;而所謂「預算總額」,係指政府編製年度總預算時所列之歲出總額而言,並不包括特別預算在內,業經本院釋字第七十七號、第二三一號分別解釋在案。

釋字463號解釋又重申了釋字77號及231號意旨。

【評論主題】六、以一個例子,解釋並說明 Aldol reaction。(10 分)

【評論內容】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立法委員問政不得有之行為)  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   二、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   三、發言超過時間,不聽主席制止。   四、未得主席同意,插言干擾他人發言而不聽制止。   五、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   六、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   七、脅迫他人為議事之作為或不作為。   八、攜入危險物品。   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   十、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   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同法第28條(懲戒案之處分及停權期間...

【評論主題】三、若下列的機率函數適合敘述某地區每年發生 6 級以上地震的次數 X 的機率行為:(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題組】⑴計算隨機變數 X 的期望值。

【評論內容】

【關於無記名/記名投票之整理】

立法院層級的選舉(詳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只有不信任案、覆議案、總統罷免案表決是採記名投票。(口訣:不信任父爸)。地方自治的層級(詳參地方制度法),則地方民意機關首長之選舉及罷免皆採記名投票(用李全教事件聯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