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連續曠職達幾日時,得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A) 7 日
(B) 3 日
(C) 5 日
(D) 4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31415
統計:A(363),B(660),C(232),D(1409),E(0)

用户評論

Nick Win】評論

我突發奇想用這樣記 "連四年十"  ---- 曠職:連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有沒有很繞口!^^

唐唐】評論

26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曠職達幾日,得為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之免職處分? (A)曠職繼續達 2 日,或 1 年累積達 6 日 (B)曠職繼續達 3 日,或 1 年累積達 8 日 (C)曠職繼續達 3 日,或 1 年累積達 9 日 (D)曠職繼續達 4 日,或 1 年累積達 10 日 公職◆公務員法- 106 年 -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大意#66871

(107一般行政高普雙榜)】評論

【和勞基法比較--法緒可能會考】比較:勞基法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考題:依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規定,勞工無正當理由,若非連續曠職三日,但一個月內累積達幾日,雇主即得不經預告終止與該勞工的勞動契約? (A)五日 (B)六日 (C)七日 (D)八日 答:B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Bruce Su】評論

曠4 職掰~好走  累死職掰 累積10...

子鑑的行政學天地】評論

【和勞基法比較--法緒可能會考】比較:勞基法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考題:依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規定,勞工無正當理由,若非連續曠職三日,但一個月內累積達幾日,雇主即得不經預告終止與該勞工的勞動契約? (A)五日 (B)六日 (C)七日 (D)八日 答:B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