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丸子】評論
(D)對於獨立機關之行政處分,應向該獨立機關提起訴願→找行政院訴願
【~QQ要上榜~】評論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3:二、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行政院組織法§9:行政院設下列 相當 中央二級獨立機關: ( PS:只有下面這三個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目前,經2015年公平會修法後,已經無法按照最佳解的方式進行解題判斷。D仍然錯誤,但獨立機關不能使用訴願,而是直接適用行政訴訟。-公平交易法於2015年修法時,特別於第48條增訂「免除訴願程序條款」,亦即未來對於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作成之處分,人民不必、亦不得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而是應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向行政法院起訴。-此次的修法不讓人民行使憲法第16條的訴願權,理由之一是因為立法者認為在釋字613號解釋(有關NCC組織法相關規定是否違憲)的理由第2段,已經說明:「承認獨立機關之存在,其主要目的僅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排除上級機關在層級式行政體制下所為對具體個案決定之指揮與監督」。因此,若獨立機關之行政處分或決定仍受到訴願法規定,由行政院管轄,恐有違釋字613號解釋意旨與剝奪公平會作為獨立機關地位之嫌。-引用 https://www.storm.mg/article/422605
【109一般民政必上!!!(】評論
推11F
【Andy】評論
答案有誤
【L】評論
法規名稱:公平交易法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法規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第 6 條1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公平交易委員會。2 本法規定事項,涉及其他部會之職掌者,由主管機關商同各該部會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