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3.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於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已滿1 年者,其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合計最長以幾個月為限?
(A)3 個月
(B)6 個月
(C)9 個月
(D)12個月 。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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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andy】評論

勞工保險條例第35條:普通傷害補助費、普通疾病補助費,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50%發給,每半個月發給一次,以6個月為限。但年資已年滿一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故最長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