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個】評論
0-3則是黃金治療期
【Shanpshan Tai】評論
早療對象:0~6歲~~~~~
【yasin】評論
特殊教育法 23條 第二項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 其特殊教育之實施 應自兩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