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60 條規定,當事人間勞資爭議雖經調解成立,然而法院可以為駁回當事人就該成立之調解所為強制執行裁定之聲請,就其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調解內容與勞資爭議標的顯屬無關或性質不適於強制執行
(B)其調解內容,依其他法律不得為強制執行
(C)該成立之調解係主管機關依職權交付之調解
(D)其調解內容係使勞資爭議當事人為法律上所禁止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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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奶茶】評論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 60 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駁回其強制執行裁定之聲請:一、(D)調解內容或仲裁判斷,係使勞資爭議當事人為法律上所禁止之行為。二、(A)調解內容或仲裁判斷,與爭議標的顯屬無關或性質不適於強制執行。三、(B)依其他法律不得為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