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ress Chou】評論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 7 條第五條第八款所稱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交易之股權或債權憑證種類如下:一、股票。二、首次公開募集之股票。三、公司債。四、非本國企業發行之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保險業辦理前項公司債、非本國企業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投資,應符合下列投資條件規定:一、債券發行評等等級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但符合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