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貳、複選題
41. 依保險法第 16 條規定,要保人對於下列何者之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
(A) 債務人
(B) 債權人
(C) 生活費或教育費所授給之人
(D)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非常困難0.15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min.how1979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

【用戶】min.how1979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

【用戶】黃聖育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一、本人或其家屬。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三、債務人。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