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貳、複選題
41. 依保險法第 16 條規定,要保人對於下列何者之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
(A) 債務人
(B) 債權人
(C) 生活費或教育費所授給之人
(D)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非常困難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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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in.how1979】評論

第 16 條

黃聖育】評論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一、本人或其家屬。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三、債務人。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