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ie Yu L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2 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信用卡:指持卡人憑發卡機構之信用,向特約之人取得商品、服務、金錢或其他利益,而得延後或依其他約定方式清償帳款所使用之支付工具。二、信用卡業務指下列業務之一:(一)發行信用卡及辦理相關事宜。(二)辦理信用卡循環信用、預借現金業務。(三)簽訂特約商店及辦理相關事宜。(四)代理收付特約商店信用卡消費帳款。(五)授權使用信用卡之商標或服務標章。(六)提供信用卡交易授權或清算服務。(七)辦理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信用卡業務。三、發卡業務:指前款第一目及第二目之業務。四、收單業務:指第二款第三目及第四目之業務。五、信用卡公司: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