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刑法關於過失之敘述,何者錯誤?
(A)刑法處罰過失行為,以條文中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B)對於構成犯罪事實,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非過失
(C)犯罪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刑法不處罰
(D)按照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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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A)&(C) §12(犯罪之責任要件-故意、過失)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刑法採故意主義,因為過失,要法律有特別規定,才能處罰。(B) §14第二項 (.....看完整詳解

水超人】評論

刑法關於過失之敘述,何者錯誤?

林志聰】評論

★刑法 第 12 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刑法 第 13 條․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刑法 第 14 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萬晉宏】評論

(B) 對於構成犯罪事實,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為過失(有認識之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