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A)&(C) §12(犯罪之責任要件-故意、過失)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刑法採故意主義,因為過失,要法律有特別規定,才能處罰。(B) §14第二項 (.....看完整詳解
【水超人】評論
刑法關於過失之敘述,何者錯誤?
【林志聰】評論
★刑法 第 12 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刑法 第 13 條․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刑法 第 14 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萬晉宏】評論
(B) 對於構成犯罪事實,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為過失(有認識之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