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民國 102 年行政院會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延長民事通常保護令效期,並放寬延長聲請之次數限制。下列有關民事保護令之敘述,何者正確?
(A)民事保護令目的是禁止對加害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
(B)法官審理通常保護令案件時,無須通知相對人到庭
(C)暫時保護令以書面聲請,法院可不經由審理即核發
(D)被害人自己聲請緊急保護令,非上班時間亦可核發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3217
統計:A(1024),B(485),C(2979),D(99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家庭暴力防治法 保護令之核發、效力及時限、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保護令的聲請,是由下列何種機關負責管轄

用户評論

Kwuhwa Chen】評論

(A)民事保護令目的是禁止對『被』害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 ---(家暴法14條)(B)法官審理通常保護令案件時,『須』通知相對人到庭 (C)暫時保護令以書面聲請,法院可不經由審理即核發 ---OK (家暴法12、16條)(D)緊急保護令的聲請僅由『檢察官、警察機關、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家暴法12條)

寂寞行星】評論

snoopy75smb】評論

(A)民事保護令目的是禁止對加害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X;被害人)(B)法官審理通常保護令案件時,無須通知相對人到庭(X;須通知)(C)暫時保護令以書面聲請,法院可不經由審理即核發(O)(D)被害人自己聲請緊急保護令,非上班時間亦可核發(X;緊急保護令非由被害人聲請,而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