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再說】評論
第 1 條n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警械為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之器械。n警察人員依本條例使用警械時,須依規定穿著制服,或出示足資識別之警n徽或身分證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n第一項警械之種類及規格,由行政院定之。
【dream】評論
B選項未列出但書,也算對嗎?還是因為單選問題,而選擇最恰當的答案
【陳畯原】評論
回樓上,單選以最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