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何者得為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
(A)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經宣告緩刑者
(B)19 歲之大學生
(C)尚未歸化為我國國民之外籍配偶
(D)經法院為監護之宣告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2664
統計:A(881),B(60),C(8),D(27),E(0)

用户評論

y4ji3uv. xu04】評論

集會遊行法第10條規定,有下列情事者,不可以為負責人、代理人及糾察員: 一未滿20歲者。(B) 二無中華民國國籍者。(C) 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A)  四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韌陞郎】評論

集會遊行法第10條第3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