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下列何機關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A)行政法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D)監察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2687
統計:A(3),B(10),C(387),D(2),E(0)

用户評論

孤獨一匹狼】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常設機關,相當於憲法法院。同時,在一般口語的用法中,司法院大法官亦有可能是指該機關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