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9. 關於「因數、倍數、公因數、質數、合數、質因數、互質」,五位實習教師提出不同的說法:
甲:0 不是質數,所以 0 是合數。
乙:所有奇數都是質數。
丙:所有的合數都可以表示成質因數的乘積。
丁:互質的兩數都是質數,兩相異質數必互質。
戊:兩數的最大公因數必為此二數的公因數之倍數。
哪些實習教師的說法正確?
(A)只有戊
(B)只有丙和戊
(C)只有甲、丙和戊
(D)只有甲、丙、丁和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大家考試加油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甲:0 不是質數,所以 0 是合數------0都不是乙:所有奇數都是質數-----例如9丙:所有的合數都可以表示成質因數的乘積。丁:互質的兩數都是質數,兩相異質數必互質-----兩相異質數必互質是對的,但互質兩數不一定都是質數,例如12、25戊:兩數的最大公因數必為此二數的公因數之倍數。

【用戶】大家考試加油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甲:0 不是質數,所以 0 是合數------0都不是乙:所有奇數都是質數-----例如9丙:所有的合數都可以表示成質因數的乘積。丁:互質的兩數都是質數,兩相異質數必互質-----兩相異質數必互質是對的,但互質兩數不一定都是質數,例如12、25戊:兩數的最大公因數必為此二數的公因數之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