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Chen】評論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02563)第一條 (立法目的 ) 為防治罕見疾病之發生,及早診斷罕見疾病,加強照顧罕見疾病病人,協助病人取得罕見疾病適用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並獎勵與保障該藥物及食品之供應、製造與研究發展,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第二條 (主管機關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羅】評論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02563) 第六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罕見疾病之防治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