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若經委員會審查發現有違反,牴觸法律者,應提報院會,經院會議決後,則應:答案顯示:
(A)通知原訂頒機關更正或廢止
(B)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C)舉行公聽會
(D)提起確認無效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97654
統計:A(272),B(40),C(0),D(5),E(0)

用户評論

【用戶】郝享稅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62 條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無前項情形之行政命令,由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第一項經通知更正或廢止之命令,原訂頒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