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B)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C)採購法所稱共同投標,指2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
(D)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1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江旺來】評論
第22條(得採限制性招標之情形)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七、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