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江旺來】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4.有關對不合法會計文書處理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B)主辦會計人員,對不合法之會計文書而不更正者

【評論內容】

會計法第 99 條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

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

如不接受時,應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

機關。

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

帶負之。

【評論主題】21.有關會計憑證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與記帳憑證二類而已 (B)罰款、賠款經過之書據,係屬於記帳憑證(C)原始憑證,其格式合於記帳憑證之需要者,得用作記帳憑證,免製傳票(D

【評論內容】

第 52 條

原始憑證為左列各種:

一、預算書表及預算準備金依法支用與預算科目間經費依法流用之核准命

    令。

二、現金、票據、證券之收付及移轉等書據。

三、薪俸、工餉、津貼、旅費、卹養金等支給之表單及收據。

四、財物之購置、修繕;郵電、運輸、印刷、消耗等各項開支發票及收據

    。

五、財物之請領、供給、移轉、處置及保管等單據。

六、買賣、貸借、承攬等契約及其相關之單據。

七、存匯、兌換及投資等證明單據。

八、歸公財物、沒收財物、贈與或遺贈之財物目錄及證明書類。

九、稅賦捐費等之徵課、查定,或其他依法處理之書據、票照之領發,及

    徵課物處理之書據。

十、罰款、賠款經過之書據。

十一、公債發行之法令、還本付息之本息票及處...

【評論主題】10.下列何者非屬預算法所定之經費?(A)特別經費 (B)歲定經費 (C)法定經費 (D)繼續經費

【評論內容】預算法第5條稱經費者,謂依法定用途與條件...

【評論主題】176. 下列哪些情況屬採購法第58條所稱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之情形?(A)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之百分之八十者。 (B)廠商之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該部分標價低

【評論內容】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79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所稱總標價偏低,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

  二、未訂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經評審或評選委員會認為偏低者。

  三、未訂底價且未設置評審委員會或評選委員會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預算金額或預估需用金額之百分之七十者。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以預估需用金額計算之。

第80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所稱部分標價偏低,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該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該部分標價低於相同部分項目底價之百分之七十者。

  二、廠商之部分標價經評審或評選委員會認為偏低者。

  三、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之百分之七十者。

  四、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可供參考之一般價格之百分之七十者。

【評論主題】170. 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對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但未得標之廠商,應通知之事項,何者最完整正確? (A)最有利標之標價與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及該未得標廠商之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B)最有利標之標價

【評論內容】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20條

  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應於決標公告公布最有利標之標價及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並於主管機關之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公開下列資訊:

  一、評選委員會全部委員姓名及職業。

  二、評選委員會評定最有利標會議之出席委員姓名。

  評選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機關於委員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除涉及個別廠商之商業機密者外,投標廠商並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

  各出席委員之評分或序位評比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不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

  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對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但未得標之廠商,應通知其最有利標之標價與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及該未得標廠商之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評論主題】169. 機關評選最有利標,下列何者為錯誤? (A)機關得輔以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其列為評選項目者,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B)採分階段辦理評選及淘汰不合格廠商者,得就分數或權重較低之階段

【評論內容】

第11條

  機關評定最有利標,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一、總評分法。

  二、評分單價法。

  三、序位法。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方式。

  前項評定方式,其分階段辦理評選及淘汰不合格廠商者,不得就分數或權重較低之階段先行評選;並以二階段為原則。

【評論主題】168.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機關評選最有利標之過程中,除評定最有利標之當次會議應作成紀錄外,其他會議是否作成紀錄得由評選委員會決議之。 (B)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以不訂底價為原則。 (C)機關

【評論內容】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23條

  機關評選最有利標之過程中,各次會議均應作成紀錄,載明下列事項:

  一、評選委員會之組成、協助評選之人員及其工作事項。

  二、評選方式。

  三、投標廠商名稱。

  四、評選過程紀要。

  五、各投標廠商評選結果。

  六、有評定最有利標者,其理由。

  七、個別委員要求納入紀錄之意見。

  有協商紀錄者,應附於評選紀錄中。

【評論主題】165.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者,招標文件應載明各評比項目之權重。 (B)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於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不得有超底價決

【評論內容】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22條

  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以不訂底價為原則;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於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並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政府採購法

第53條(超底價之決標)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前項辦理結果,最低標價仍超過底價而不逾預算數額,機關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應經原底價核定人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且不得超過底價百分之八。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超過底價百分之四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

【評論主題】160.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所稱「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 (A)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B)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

【評論內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九一○○五一六八二○號

機關辦理採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處理:

一、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二、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三、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四、廠商地址、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聯絡人或電子郵件網址相同者。

五、其他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之情形者。

【評論主題】61.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B)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無合格標,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C)採購法第22條第1

【評論內容】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無廠商投標,指公告或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結果,無廠商投標或提出資格文件;所稱無合格標,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但有廠商異議或申訴在處理中者,均不在此限。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專屬權利,指已立法保護之智慧財產權。但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供應之標的,包括工程、財物或勞務;

  所稱以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性質辦理者,指以契約要求廠商進行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以獲得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並得包括測試品質或功能所為之限量生產或供應。但不包括商業目的或回收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成本所為之大量生...

【評論主題】3. 機關辦理工程,因專業人力或能力不足,可委託專案管理廠商協助辦理之工作,下列何者正確? (A)委託規劃、設計。 (B)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或水土保持計畫等規劃之諮詢及審查。 (C)委託可行性研究。

【評論內容】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9 條機關委託廠商辦理專案管理,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服務項目擇定之:一、可行性研究之諮詢及審查:(一)計畫需求之評估。(二)可行性報告、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之審查。(三)方案之比較研究或評估。(四)財務分析及財源取得方式之建議。(五)初步預算之擬訂。(六)計畫綱要進度表之編擬。(七)設計需求之評估及建議。(八)專業服務及技術服務廠商之甄選建議及相關文件之擬訂。(九)用地取得及拆遷補償分析。(十)資源需求來源之評估。(十一)其他與可行性研究有關且載明於招標文件或契約之專案管理服務        。二、規劃之諮詢及審查:(一)規劃圖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