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會計法規定,各機關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發現下列哪些情形,應拒絕簽署? A.未註明用途或案據者 B.應經事項之主管人員之簽名或蓋章,而未經其簽名或蓋章者 C.應經保管人簽名或蓋章而未經其簽名或蓋章者 D.書據之數字或文字有塗改痕跡,而塗改處已經負責人員簽名或蓋章證明者
(A)僅 BCD
(B) ABCD
(C)僅 ABC
(D)僅 ABD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江旺來】評論

會計法第 102 條各機關會計人員審核原...

小新小新】評論

會計法102條各機關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發現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簽署:一、未註明用途或案據者。二、依照法律或習慣應有之主要書據缺少或形式不具備者。三、應經招標、比價或議價程序始得舉辦之事項,而未經執行內部審核人員簽名或蓋章者。四、應經機關長官或事項之主管或主辦人員之簽名或蓋章,而未經其簽名或蓋章者。五、應經經手人、品質驗收人、數量驗收人及保管人簽名或蓋章而未經其簽名或蓋章者;或應附送品質或數量驗收之證明文件而未附送者。六、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應經主辦經理事務人員簽名或蓋章,而未經其簽名或蓋章者。七、書據之數字或文字有塗改痕跡,而塗改處未經負責人員簽名或蓋章證明者。八、書據上表...